必须赋予农民真正具有产权特征的买卖、抵押和继承权 (中国论坛)
各级政府支援农村是好事,但切忌用再搞官权结构的“集体经济”,那种贪污腐败、效率低下的大锅饭,绝对没有出路,世界各国几十年的集体化实验、乌托邦幻想的血泪史早已证明!更是邓小平改革开放和“土地承包”的致命倒退...
如果中国的“土地流转”或表面改革,仅仅是短期“出租”,那人口众多的广大农民就永远也不会富裕!
只有赋予农民具有真正产权特征的买卖、抵押和继承权的“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才能给农民带来土地的应有价值。他们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租、出售、抵押土地,获得工商服务业的资金,在城里买房置业,也可以卖入土地发展大规模、机械化、高科技的专业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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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帖子:
- 中国“农村改革”的方向在哪里? - 主流, 2015-01-13, 02:23
- 必须赋予农民真正具有产权特征的买卖、抵押和继承权 - 主流, 2015-01-13,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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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业历经30多年“集体化”,十亿农民不能温饱 - 农民, 2015-01-15, 00:29
- 今日中国真正农民已不足一亿(占人口的10%) - 农民党, 2015-01-15,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