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使用反腐神器“钓鱼执法” (中国论坛)
中国应使用反腐神器“钓鱼执法”
作者:岩华
习王强力反腐让世界刮目相看,让老百姓对政府充分信心,对国家未来充满希望。但中国的腐败来自于数千年的官吏文化,即使历朝历代强力打击仍根深蒂固。现代历史告诉我们,应采取先进国家的吏治经验,其中西方欧美与亚洲的香港新加坡成熟的反腐机制,以及积极主动的“钓鱼执法”最值得借鉴。
当年的美国和香港,都曾经历过最腐败黑暗,无法无天的岁月,整个社会贪污腐败的程度比现在的中国更严重更恶劣。80年前美国成立FBI(联邦调查局),50年前香港成立“廉政公署(ICAC)”。这两个机构跟中国的“中纪委”类似,都有独立于行政当局之外的强势执法权。尽管那时的美国和香港并没建立西方标准的“民主监督”社会,仅凭这些高效的执法机构,就把当时普遍的贪腐犯罪,在最快的时间内彻底荡涤一新,成为世界上最廉洁高效的政府之一。
美国和香港等反腐机构,原来都对官僚腐败和刑事犯罪设置了一个严密的预防监督系统,叫做“钓鱼执法”。一旦执法人员发现可疑的犯罪线索,就会通过内部程序批准,派出探员乔装成行贿者,主动诱惑目标上钩。甚至利用各种各样的勾引手法,诱惑目标犯罪。而目标一旦伸手就会当场被捕,人赃俱获--这产生了巨大的震慑效果。
现代司法历史证明,这种进攻型的“钓鱼执法”,对预防和惩治普遍腐败非常有效,真正能够使贪污犯罪者始终“芒刺在背”,感觉所有的眼睛都在盯着自己。在犯罪心理学上,“钓鱼执法”让每一个人在面对各种诱惑时,都会怀疑对方就是执法人员,因而从根本上抵御犯罪诱惑,真正做到不敢贪,也不想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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