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中国与拉美合作潜力无限 (中国论坛)
农业,中国与拉美合作潜力无限
位于巴西米纳斯州首府贝洛奥藏特西南部约800公里处的佩尔迪济斯市,只有约2万人口,却是巴西最重要的农业产区之一。
巴西最大的土豆农场,同时也是巴西本土最大的农场之一“你好,巴西”农场就坐落在这里。温和的阳光洒在田埂上,农场一片翠绿,望不到尽头。
农场生产部经理埃迪森向本报记者介绍说,该农场目前拥有6万公顷土地,其中佩尔迪济斯市附近有1.8万公顷,在另一大农业生产大州马托格罗索州还有3万公顷。农场自1990年开始种植大豆。随着中国对大豆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大豆已成为该农场重要的利润来源。据悉,目前农场50%收入来自大豆销售。
拉美农产品对华出口,10年增长近6倍
从“你好,巴西”农场“中国元素”分量之重,可以管窥中拉农业贸易发展现状。
据巴西农业部近日发布的统计数字,2014年1月至11月,中国从巴西进口的农产品总值已达215.7亿美元,有望连续第二年成为巴西农产品最大出口目的地。统计显示,中国是巴西大豆的最大买家,仅此一项进口额就达169.6亿美元。2013年,中国首次超过欧盟成为巴西农产品最大出口目的地。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中国与拉美地区的农产品贸易额不断增长,从2003年的52.77亿美元增至2013年的353.3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21%。同期中国从拉美农产品进口额,由50.09亿美元增至329.48亿美元,增长558%;同期拉美占中国农产品贸易比重由13%升至19%,表明拉美已成为中国农产品供给的重要来源地。
中拉领导人高度重视农业合作。截至2014年,中国与拉美的16个国家签署了政府间农业合作备忘录,与12个国家建立了部门间农业合作联委会或工作组,与加勒比10个国家共同签署了《中国—加勒比农渔业合作联合声明》,搭建了农业合作工作平台。2013年6月,中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农业部长论坛在北京召开,论坛通过了《中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农业部长论坛北京宣言》,中拉农业合作进入机制化、常规化轨道。
2014年7月,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中方倡议中拉共同构建“1+3+6”合作新框架,其中农业就是“6”大合作领域中的重要一项。5000万美元的中拉农业合作专项资金,开始向双方合作项目提供支持。今年1月份,中国—拉共体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举行,旨在进一步落实去年7月的一系列合作倡议。
多元化发展,中拉农业合作新趋势
农业是中拉最具合作潜力的领域之一,双方具有良好的资源互补优势。分析人士认为,相对于能源、矿产领域的投资,中国在拉美地区投资农业的边际效用会更大。农业是一种兼具经济和社会效应双重功能的基础产业,中拉农业合作在抵抗全球粮食危机和减贫方面意义重大。
中拉农业合作已经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近年来,不少拉美分析人士希望中拉能够在农业科技方面加强合作。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贝尔格拉诺大学经济学教授科罗拉·贝尔雅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国从巴西、阿根廷等大量进口大豆、牛肉等初级农产品,而不是工业化制成品。这与拉美国家自身的工业结构不完善,初级农产品的工业化始终不到位有关。她希望未来中国企业能够在阿根廷当地投资设厂,生产更多高科技附加值产品。埃迪森告诉记者,中国种植土豆的技术比巴西要先进很多,希望同中国进行更多技术层面的交流。
事实上,近年来中拉在农业发展及生物技术领域的合作互动不断,中国在拉美地区成立了中国—巴西农业科学联合实验室、中国—智利示范农场、中国—古巴辣木合作研究中心、中国—古巴农业示范园区、中阿食品科学与技术研发中心以及中秘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等。
此外,中国企业也积极布局拉美市场。中粮集团已经与荷兰知名农产品及大宗商品贸易集团尼德拉正式签署协议,中粮收购尼德拉51%的股权,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这是迄今为止中国粮油行业最大规模的一次国际并购。中粮与尼德拉将建立资源、市场、信息等共享机制,并在种子业务等领域开展合作。除了在欧洲农业市场具有巨大优势,尼德拉在阿根廷、巴西、乌拉圭等南美地区拥有完整的仓储和物流网络。中粮也借助其优势顺利进入拉美市场。阿根廷著名政治家、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前任总干事、全球中小企业联盟主席卡洛斯·马格里诺斯认为,中粮进入阿根廷市场意义巨大,很多阿根廷业内人士对此也表示欢迎,认为中国公司的进入将为阿根廷粮农市场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
虽然中拉农业合作潜力巨大,但目前中国对拉美的农业投资范围依然有限,主要集中在巴西、阿根廷的大豆和玉米、秘鲁的渔业、牙买加的甘蔗种植业等。
巴西著名智库瓦加斯基金会巴西经济研究所农业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英格尼斯·洛佩兹认为,作为农业生产大国,巴西、阿根廷等同中国在食品安全方面有很大的合作空间,包括向中国出口健康安全的婴儿用奶等。
北京师范大学新兴市场研究院院长胡必亮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应拓宽对拉美农业产业链投资的方式和渠道。除了大宗农产品贸易,中方还应参与到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中,或通过信贷供货合同参与农业开发投资,即中方提供信贷资金,对方用农产品偿还;此外还可以与当地企业合作,共同分享农产品销售和出口利润;再有就是建立合资企业进行农产品深加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