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论坛

《中国论坛》是综合性论坛

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夹

澄清“农村土改”领域的几个误区 (中国论坛)

作者: 主流, 发表于: 星期六, 一月 17, 2015, 13:50 (3601天前)

澄清“农村土改”领域的几个误区

作者:岩华

习近平提出的“六十条”战略规划,特别是高瞻远瞩的“土地改革”,为实现农村的中国梦规划出美好蓝图…但是在保守势力及小利益集团阻挠下,真正的农村土改仍徘徊不前,举步维艰,有时甚至出现错误和倒退现象。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是严重错误

为解决大城市土地紧缺,有人提出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这是个严重错误!中国应参考先进国家的国土管理经验:农村土地除了村民占用的宅基地,以及用作道路场馆、广场公园、草坪湖泊等公共用地,其他土地只能规划为耕地,回归农田。农村绝不应再有作为工业、商业及服务业开发建设的“集体建设用地”,村内小商业、服务业应在农民自己的宅基地和物业上进行。

即使政府要在农业区发展工商服务业或开发房地产(一般挨近城镇),也应由区县以上的政府统一规划,设置居民小区,工业园、商业服务业园。并象城市的开发地产物业那样,由县区以上政府采用公开招标、竞价拍卖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任何村干部都不能以“集体”名义将公共土地“流转”,更不能私自出售、出租、转让给他人或公司,挪做商业开发、工业建设或房地产业等用途。为杜绝村官贪腐,村集体不能有“小金库”,所有收入都应上交乡镇以上政府财务,村干部的工资补贴也应由乡镇政府发放。

另外,农村改革的一个令人警惕的现象,是对邓小平改革开放和“大包干”的历史倒退:各地推动“官权结构”的“农业集体化”,重复过去贪污腐败,效率低下的农村“大锅饭”……更必须坚决及时制止(已另文详述)。

绝不允许再建农村“小产权房”

近年来,各大城市周边农村“小产权房”,屡禁不绝,弊案频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产权不清,法律缺失,任由毫无监督、官小权大的“村干部”,以“集体”名誉兴办企业,建小产权房等,贪污私分――这引发了农村70%以上的重大贪腐及群体事件!目前,这还只是少数“城边村”发生的,如果在产权不清的情况下,允许全国村干部私自进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土地弊案将一齐爆发,那将是灾难性的!

目前,国务院统一进行的城乡土地产权登记,非常正确,应尽快完成。必须把每块土地的所有者和具体用途明确下来,才能杜绝混乱,有效监管。把每户农民自1978年承包的耕地和宅基地“确权颁证”;把其余产权不清的“集体所有”土地划归耕地;所有“公共用地”由乡县以上政府国土部门统一规划,严格监管等“规范化处置”,彻底杜绝农村“集体土地”的乱源。

确权颁证后,农村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抵押和继承,加速城乡一体化。那时,无论城乡所有土地物业都有合法产权,不仅可缓解大城市的高房价及用地压力,更从跟本上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农村土地会被“资本垄断”吗?

这里,集中探讨几个长期困扰中国土改的关键词。“资本垄断”,即学者李昌平等人杜撰的“农地资本化”,一开始我还大惑不解,现代经济学从没有这种观念,国外农业也没这种现象。后来我才搞懂,他们担心的是开放农村土地交易,城市里热钱就会下乡“垄断土地”。其实,这是一种典型的学术外行及认知误区。

事实上,全世界有数据统计的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除了中国和朝鲜等极少数国家外,农村土地产权都为农民所有,并且都在“用途管制”下自由交易。包括某些学者较多提及的菲律宾、巴西及墨西哥等国,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资本垄断”现象。其中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土地集中度”也大同小异,大约是40%的土地集中在大农场手里,其余为大小不一的自耕农,租地种田的佃农都是极少数,也不稳定。

近年来,我亲自考察过巴西、墨西哥、阿根廷等南美国家,及印度、孟加拉、印尼、菲律宾等南亚、东南亚发展中国家。在孟买、圣保罗、墨西哥等各大城市周遭50多公里,都是破烂不堪、贫困潦倒的贫民窟。但是,我发现他们的农村、农民和农业,要比现在中国农村富裕、发达和优越多了。这些大小农场都已实现机械化,规模化和专业化,喷水灌溉,转基因良种等。农民、农村和农业比中国农村稳定祥和,繁荣发达!

基础教育失败:不仅南亚拉美有“贫民窟”

南亚和拉美出现的城市贫民窟现象,根本问题出在普及教育上,少数族裔及传统社会缺乏基础教育,孩子们长大后没有起码的工作和生活技能,才形成庞大的城郊贫民窟及犯罪窝点,形成巨大的贫富差距。

其实,这种“恶之花”现象不仅仅是穷国独有,最近破产的美国底特律,也是占居民人口88%以上的黑人居民,缺乏起码教育的恶果!那里的青少年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达90%以上,孩子们以加入各种毒品、娼妓帮派为荣。成年人失业率达到18%,犯罪率是美国最高的!市中心成了帮派贩毒和枪战的战场。

底特律市原本180多万的居民,已经逃离了多半,其余受良好教育的白人和亚裔,都移往城外的郊区,如北面的Southfield,西面的Novi等社区--我真担心,如果中国贫困农村、山区及少数民族区,再不及时彻底改革,也将步其覆辙!

投资农地的回报率,远低于城市产业

单从金融投资的统计数据看,世界各国投资城市的股市、不动产或其他新兴行业,一般要比投资农村土地的回报率高出好几倍!在全世界,农村土地大都可自由交易,但用途也都受到严格管制。政府与多数大农场签订合约,规定每年种植那些植物,蓄养那些动物,并按合约给予农业补贴,所以不得随意变更,否则会遭到重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而农地每年的收益是有限的,所以农地不会被炒作,更不会暴涨。也因此农业在世界各国都是弱势产业,必须受到产业保护(农业补贴)和政策扶植。

日本、印度等农业弱国,为了保护农业(在生产过程中给予10%以上的补贴),不惜抗拒经济全球化的WTO或TPP。中国的农业最弱,却没人为农民争取起码的权力,更没完善的保护农业,甚至没有他们的代言人!

即使,中国开放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国内外的投资者也不会去农村“垄断”土地,因为那是亏本生意,远不如投资城市产业的高回报。但是,中国的土地必须特别卡死农地的“用途管制”,以防止官商勾结窜改城市周边的“土地用途”,乱搞房地产或其他用途。政府应立法规定:每块土地的具体用途,不经省市以上的国土局批准,各县乡村不得擅自更改土地规划及土地用途。否则,任何人都可将其公之媒体众或告上法庭。

土改后,农民会一夜暴富吗?

一说中国将进行土改,国内外报道就说:农民将“一夜暴富”云云。这只是大约乎和瞎起哄。全国仍有300多万个农村,绝大多数都远离大城市,即使农民可自由交易“土地使用权”,真正一夜升值、有交易机会的,也只有大城市郊区少数城边村的宅基地。广大农村地区的宅基地或房产,如果长期闲置不用,就面临城乡一体的“物业税”越来越大的压力,不得不转化为不征税的耕地――因此,全国将再增加几亿亩耕地。

政府应象先进国家那样,设立高额的土地交易税,及土地增值税,以防止土地炒作;设立高额的遗产税,以防止世袭剥削;设立“累进税(Progresive Tax:收入越高税率就越高,最高达50%以上),以平衡贫富分化,征收富人的钱照顾穷人。政府只需利用技术性政策就可解决那些“老大难”的问题,并用这些税收改善城乡道路、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普及教育,保护老弱病残及竞争失败者等。这样土地升值的大部分利益,都可回归普通民众。

允许土地交易、抵押及继承后,那些远离大城市的绝大多数农村,“非农居民”将会逐渐卖掉宅基房产,搬迁到生活更加便利城镇高楼。广大农村长期闲置、一钱不值的宅基地或建设用地,也将重新划归为不必交税的耕地农田。否则,业主就无法承受每年的物业税――在进一步促进中小城镇的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耕地将持续增加,形成良性循环。

土改将使农村出现“几亿流民”?

很多假学者用土改将招致“几亿流民”,来吓唬政府,阻碍改革。他们把中国当成“产业革命”前的传统农业社会,好象农民除了农业没有其他选择--纯粹刻舟求剑、迂腐蒙昧!事实上,只要看看农业的“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即从事其他行业的收入)”有多高,就知道中国农民离开土地后,任何一种工作都比现在的“小农经济”收入更高,出路更好!

其实,现在中国农村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已经不足10%,七亿多“农业人口”绝大多数青壮年都去城里打工,其余留在农村的都是妇女儿童或老弱病残。即使全面开展土地改革,对农村人口改变不大――这就是民间说的:“老百姓都过河上岸了,政府还在河里摸石头”。事实上,农民是否离开土地是自由选择,农民只有更好前途时,才会卖掉土地离开农村,否则可以继续留在农村。

农村分流出来的大量农民,去哪里?

中国农业的前途是大规模、高科技、专业化的现代农场,将来从事农业生产的纯农民只占全国的10%以下,那么,因此而分流出来的大量农民怎么办?去哪里?

目前,中国农业是世界上最差的!但中国的制造业却是世界上最好的,急需大量的人力资源。大量农村人口可移居城市从事工商服务业,促进大有前途的中小城镇发展。特别是作为“世界工厂”的中国出口制造业,正面临“人力短缺,工资上涨”的持续压力,必须与更廉价的人力资源和制造成本的印度、东南亚强烈竞争――从这个角度看,农村释放出来的人口,越多越好!

总之,中国的农村改革势在必行,“谨慎”应是谨慎地周密设计,却不是“谨慎”地固步自封,画地为牢。否则,如果农村改革象过去36年那样拖延下去,各种各样的危机将接触而来:伴随着广大农村普遍的日益空洞,绝对贫困,一贫如洗,粮食安全,三农危机;与东南沿海及各个大城市继续无限地恶性膨胀,拥堵、污染、高物价、高房价……中国城乡、地域及贫富差距,将会进一步两极分化,一旦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1456次阅读

完整帖子:

 主题RSS Feed

帖子总数: 9907; 主题总数: 7726; 注册用户: 149; 当前在线: 3303 (0注册用户; 3303游客)
论坛时间: 2024-11-26, 18:32
Copyright (c) 2009-2016 中国论坛 版权所有 | Designed by 纽约网站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