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总局发布十大严重违法广告 (中国论坛)
国家食药总局发布十大严重违法广告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日讯 记者今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根据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情况,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今年第3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情况,并总结分析了十个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主要违法情况。
据了解,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药品违法广告65379条次、医疗器械违法广告4302条次、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1844条次。其中,6个药品和7个保健食品广告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被撤销和收回广告批准文号。总局对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采取了39次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
总局分析了十个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主要违法情况:
1.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雪莲虫草合剂”,其功能主治为“补肾助阳,扶正固本。适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神疲乏力,腰膝酸软,肢冷畏寒,小便频数、清长”。广告宣称“喝了十天,胳膊麻木减少了,三个星期,精神状态不一样了,几个月后不失眠了,更年期症状得到改善”等。
2.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强力脑心康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国药一盒通)”,其功能主治为“改善循环,活血化瘀,安神宁心。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头痛眩晕、神经衰弱”。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无论脑血栓、心脏病得病时间有多长,冠心病服用当天就见效,脑血栓7天见效,中风偏瘫10天见效,一盒就能治好心脑血管疾病”等。
3.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锁阳固精丸”,其功能主治为“温肾固精。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软、头晕耳鸣、遗精早泄”。广告宣称“服用当天排尿困难得到缓解,3~5天耳鸣明显得以改善,1个月盗汗遗精症状得到有效治疗,3个疗程肾功能得以恢复,前列腺疾病也收到良好的治疗效果”等。
4.哈尔滨康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涂膜贴(广告中标示名称:神农百草膏)”,其适用范围为“该产品涂抹在人体皮肤表面,用于辅助治疗和缓解皮肤瘙痒”。广告宣称“一疗程,磷屑完全消失,2疗程,皮肤深层根癣彻底拔除,坚持1—2个疗程,再重的皮肤顽癣也能好”等。
5.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壮腰补肾丸(广告中标示名称:张药师壮腰丸)”,其功能主治为“壮腰补肾,益气养血。用于心悸少寐,健忘怔忡,腰膝酸痛,肢体羸弱”。广告宣称“3天左右腰腿痛逐渐消失,1疗程腰腿温热有劲,3周彻底恢复,一次治疗不易复发”等。
6.乌兰察布市乔氏伟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眼贴(广告中标示名称:百里清眼贴)”,其适用范围为“眼睛干涩、发痒、酸胀、疼痛、流泪、视物模糊症状的缓解”。广告宣称“3副药青光眼好了,黄斑变性彻底好了,无论病情多重,病史多长,不吃药不开刀,治一个好一个,各类眼病一次治愈,永不复发”等。
7.金同(广州)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静电理疗器(广告中标示名称:金同血压安)”,其适用范围为“可用于Ⅰ、Ⅱ期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当天使用,降压稳压,一周疏通全身不通畅血管,30天血压下降,血液欢快奔流,三个月远离药物依赖”等。
8.镇平人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消炎镇痛静电理疗贴(已注销)(广告中标示名称:鲜草活骨膏)”,该产品已于2013年3月19日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销处理,其适用范围为“神经痛,风湿痛,肩痛,扭伤,关节痛,肌肉疼痛等人群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疗效神奇,仅仅5天就能自己下床活动了,才1个月跑步都没问题了”等。
9.北京玉匾国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红阳牌盐藻软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绿色小含片盐藻)”,国食健字G20110392,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广告宣称“胃痛、口腔溃疡,马上吃马上见效,无论何种便秘,上午吃下午就通,服用1个周期失眠好了,3个周期关节炎全面康复,5个月多年的冠心病康复了”等。
10.武汉三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玛卡牌玛卡益康咀嚼片(广告中标示名称:玛卡)”,国食健字G20060327,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广告宣称“服用5天,举而不坚、勃起无力症状得到解决,服用30天,阳痿、早泄得到解决,服用2个月,尿频尿急、头晕目眩症状完全消失,服用4个月,不仅性能力提高数倍,还可以二次发育达2—5公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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