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大都市是火焰,广大农村是海水 (中国论坛)
中国:特大都市是火焰,广大农村是海水
送交者: 刘云枫
从一个我经历的真实故事开始。
79年之前,我一直生活在河北省西部的一个“风景优美”小山村——方圆10公里以内,是一个“中心”村庄,因为我们村是公社所在地,人口2000余人,有供销社、初中和高中,附近7个村子的孩子必须到我们村上初中和高中。
联产承包之前,我们村的集体经济还是“蔚为可观的”。一个壮劳力一天可以挣10分,我的乡亲简单地把10分叫做一个工。年轻力壮的干一天一个工,妇女能挣到0.8个工,未成年人如果参加集体劳动,会折价计算。我的哥哥当时年仅14岁,因为身体健壮,干活不逊色于“整劳力”——干一天挣一个工的劳力——被生产队长“特别批准”干一天挣0.8个工,和他年龄相当的男生只能挣到0.5个工。
挣工分是农村改革之前的“标准”状况,全国各地莫不如此。可是,与大多数中国农村不同的是,我们村的每一个工“含金量”是很高的——1977年,一个工分红0.7元,1978年,经济发展水平上了“新台阶”,一个工分红0.9元。这就是说,一个“整劳力”工作一天,可以拿到0.9元。实际的情况是,因为有加班、包工等额外增加工分的途径,一个壮劳力一年下来,可以挣到600个左右的工。以此计算,我们村的精壮劳力,一年的劳动所得将达到540多元,平均到每一个月是45元。在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水准。
我们生产队有这样一户人家。全家7口人,父母亲、4个孩子,还有一个家庭成员是孩子们的伯父。4个孩子两男两女,其中一个女孩和我曾经是同学。这个家庭的父亲是一个身材高大、很有“魄力”人,常年担任生产队长,母亲略温和,善言谈和传播“官方消息”。
令这个家庭烦恼的是伯父——他是一个精神失常的人,身材魁伟,手脚粗大,消瘦的双腿青筋暴露,头发花白,眼睛深陷,嘴里时常念念有词。因为精神失常,未能迎娶女人,只能和哥哥嫂子生活在一起,并受到“无微不至”的照顾。
“照顾”伯父的任务从这个家庭的父亲开始。生产队时期,生产队长拥有相当大的权力,招工招干、推荐工农兵大学生的大实惠自不必说,即使在日常,生产队长也拥有“分配工作”的权力。生产队长亲近的人,活儿轻好干,挣工分容易;生产队长看不上的人,干的活又苦又累,工分也少——这是集体劳动的共性。
这个家庭的父亲是“资深”生产队长,连选连任,照理给自己的亲哥哥“分配”一份轻松自在的活儿并不是难事。可是,一个长年精神难以自我调理的人,总是干最容易的活儿,在众人面前是摆不平的。尤其是,这家的伯父虽然精神有毛病,可有一身的力气,对“细活儿”,例如播种、耕地等不擅长,而对“粗活儿”,例如挑土、起圈等工作还能胜任。
挑土“技术含量低”,劳动强度大,一般人不愿意干,也因如此,挑土所得工分也是最高的“工种”之一。大寨的“铁姑娘”凭着一条扁担一双肩修起了层层梯田,而成为全国学习的榜样即可知其中艰辛。在我的记忆中——不是虚构的记忆,而是实情——只要我们看到这家的伯父,他就一定在挑土。远处望去,高大清瘦的背影,长长的担子,机械地、缓慢地移动,这种景象一直持续到他因病去世。
“照顾”这家伯父衣食的任务,自然是孩子们的母亲。其实,这位伯父虽然精神有缺陷,可是,依其劳动所得,他是有经济实力另起炉灶的,请一个会做饭的农村妇女,应该不是难事,只是要付一点工钱。这家的母亲精明过人,肥水不流外人田,还能得到一个“照顾”大伯子的好名声,何乐而不为呢?
77年之前的农村学校,不像现在一样放寒暑假,而是按照农时放麦假和秋假。麦假是6月中旬,秋假是9月底10月初,两个假期的大部分时间,学生们要到生产队帮助夏收、夏种、秋收、秋种。这家的主人是生产队长,我们这些学生“劳力”每天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到队长家里报到领命,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
由于这个缘故,我们也就得以看到这个家庭吃饭的景象。这家的伯父从不和他的弟弟、弟媳以及侄子、侄女一起吃饭,将要开饭的时候,伯父会坐在北屋(北屋是正房)的门槛上。一会儿,弟媳就会端着一个“巨大”的大花碗,筷子上插着干粮(或许是馒头、或许是烙饼,也可能是玉米面饼子),“恭敬”地递给坐在门槛上的伯父,伯父一言不发,埋头吃饭,饭毕,就把碗筷放在台阶上,自己出门“上班”去了。
这家伯父的衣服,四季如一,多年如一。或许是感觉迟钝、或许是神经麻木,总之,这家的伯父对于炎热和寒冷,好像并没有异样的感觉。他总是穿着单薄的衣服,裤子很短,略微超过膝盖,与他高大的身材相比,好像吊在半空中一样,极是滑稽,很像现在流行的“七分裤”。
衣食之外,这家的伯父再无其它消费。
看上去,一切都那么平淡、融洽。可是,这么一个特殊的家庭,矛盾自然也很特殊。经常听到小儿子的不满,他嫌弃自己的伯父衣冠不整、蓬头垢面,而且据说曾经当面骂自己的伯父是一个吃“闲饭”的。不过,他这种“年少无知”的言语,当即被自己的父母亲制止了。个中缘由,我想他的父母亲心知肚明。
与其他6口之家相比,这个家庭的生活水准要略胜一筹。最明显的是他们的小儿子,逢年过节、寒暑交替,总会有新衣加身,而且最让我们这些“穷苦孩子”羡慕的是,每一次上学,这个小儿子手里总有我们求之不得的“零食”,例如半个馒头,或是半张烙饼,有时甚至是糖果。要知道,在那个年代,别说吃零食,就是吃饱肚子已经谢天谢地了。
案例结束了。本文旨在引入一个中性案例,可是,案例内在的强烈的说明力,容不得我们不作出这样的结论:在这样一个非典型家庭中,事实上,存在着一条显而易见的“壕沟”——我不使用“鸿沟”这个词,因为鸿沟是一种客观存在,而壕沟是人为制造的——6口之家的生活水准之所以超出其他家庭,原因在于这个家庭的伯父是一个近乎纯粹的“奉献者”,他既没有华服,也没有美食,更没有其他的消费和娱乐,自己的劳动所得除了维持自己最基本、简陋的生活之外,被弟弟一家无偿占用了。
“一边是火焰,一边是海水”,弟弟一家超出普通人家的“繁荣”,是和这个家庭伯父生活的“萧条”和“停滞”分不开的,换句话说,繁荣是建立在萧条基础上的,没有萧条就不可能有繁荣,更进一步地说,伯父那边的生活越萧条,弟弟一家的生活就会越繁荣。
现在,我们将上述的自然语言描述“数字化”,看看“繁荣”和“萧条”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必然联系。
这家伯父一年的收入大概在0.7*400=280元左右,而维持其简单、粗糙生活的开支微乎其微,我们不妨“慷慨”一点,假设有一半的收入用于他的自身消费,另一半的剩余就成为弟弟一家无偿的“外来投资”。
作为生产队长的弟弟,是这个家庭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可是,就算拼尽全力,维持6口之家正常的生活水准已经不易,而要过得比其他人家更为富裕、更为滋润,外来资金的“注入”是无可置疑的,而这些钱除了来自精神失常的伯父之外,并无他途。
将这个案例描述的经济逻辑,放大到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是否依然适用呢,本文将继续讨论。
2. 中国的现实
中国是一个“一国两制”的国家,这里所说的“两制”,不是指大陆和香港、澳门,也不是指未来的台湾省,而是指1949年之后中国大陆实行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国家”。前文所述西方经济学家不明中国经济实情,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西方经济学者始终不了解中国的城市和农村是被壕沟分隔开的、资金单向流动的两个经济体系,而不是市场经济国家那种没有界限的统一大市场。
“三农”问题一再被政府和经济学界所关注,农村经济的停滞不前已经成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最大障碍,可是,在笔者看来,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农村正是中国经济繁荣的“沉默的发动机”。理解“沉默的发动机”的工作原理,还须从农民负担和城市、乡村两个相对封闭的经济体系谈起。
农民负担沉重已是人所共知,减轻农民负担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可是,更多的人着眼于减轻对农民征收的直接税费,而没有认识到农民负担的多重性和隐蔽性。实际上,农民负担达7重之多。
农业税、农林特产税构成农民的第一重负担。
“三提五统”为农民的第二重负担。
名目繁多的税外税费和摊派构成其第三重负担。
这三重负担目前已经被人们广泛认识,涉及金额每年约为1800亿元左右。但农民承担的税费绝不仅仅是上述三重负担,农民还承担了数额更大的间接税费负担——这并不为人们所广泛认识。
农民的第四重负担是间接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与西方国家的税制不同,我国实行的是以间接税即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流转税表面上看,主要是由城市工商业者缴纳,但实际税收的承担者不是企业而是包括农民在内的广大消费者,他们在购买商品或进行消费时,将含在价格中的税收一起支付了。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抽样调查数据,可以推算出2002年农民总消费占全部消费额的比例为32.02%,由此进一步推算出农民作为消费者当年负担的流转税为3964.59亿元,这笔税收主要集中到中央和大中城市,农民所在地乡村政府不能使用它们。
农民的第五重负担是增值税“进项税额”。由于农民不作为增值税纳税人,无权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将进项税额转由农产品采购商或消费者负担,而独自负担进项税额。欧盟也对农民免征增值税,但对农民均采用“统一比率补偿”的办法将进项税额还给农民。我国没有此项规定。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农民人均生产经营支出的抽样调查数据,可推算出由于对农民免征增值税而导致其负担购买农业投入品的进项税额2002年达到831.04亿元,这笔税收同样集中到中央和大中城市,农民所在地乡村政府不能使用它们。
农民的第六重负担是传统暗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据统计,改革后通过暗税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向城市工商部门的资金高达811亿元。这是农民“新四重”负担的第三重。
农民的第七重负担是现代“暗税”,以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土地等资源被征用而补偿不足、丧失社会保障而造成的财富转移。
人们之所以负担税费,是为了获得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诸如公共安全、义务教育、基础交通、社会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便利。但我国间接税实行生产地课税制度,纳税人以城市工商业为主,工商越发达地区其税源也越丰富,获得的流转税也越多,这样工商业集中的大中城市获得的流转税就占最大的比例,通过分税制分得较大的份额,并作为城市公共产品的财力来源。中央政府、省市特别是大中城市政府获得的流转税收入,并不是全部由城市消费者支付的,很大一部分是由农民消费者支付的。对城市居民而言,他们负担的流转税,通过获得政府提供的各种服务——义务教育、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医疗保险——而得到补偿。但农民负担的流转税却主要转到了城市,他们居住地政府并没有获得这部分由辖区内农民负担的流转税,从而也就不可能将其作为公共产品的财力来源。这就形成集中纳税和分散负担的非对称性,财富由农村、由县乡源源不断地流向大中城市。
简单地累积以上各种税费,即1800+3964.59+831.04+811=7406.63亿元。这笔钱取之于农民,用之于城市,财富通过间接税和“暗税”方式从农村净流出,才出现农村的停滞不前和城市的繁荣景象。
不过,农民的负担并没有到此结束。2003年,熊德明——重庆云阳县一个普通农妇对温家宝总理说的一句话,掀开了全国范围内“清欠”热潮。据建设部统计,截至2004年元月6日,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偿付2003年拖欠农民工工资57.03亿元,占当年拖欠总额的44.11%,离基本解决当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这就是说,仅2003年一年,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就超过了100亿元,而且这只是建设部一个政府部门的统计。由于长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人数在8000万人以上,而拖欠民工工资又是许多企业心照不宣的“致富秘籍”,再有,农民工大部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没有明确的劳动协议和工资条款,一个符合逻辑的推理是,全国范围内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将达到数百亿元。
至此,一幅繁荣和萧条的经济景象已经昭然若现,中国大城市尤其是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的繁荣真真切切,摩天大楼、高速公路、磁悬浮铁路、地铁、环城高速、豪华酒店、机场以及人头攒动的超级市场,这些动辄上百亿的大型公共建筑,营造了都市气象,也描绘了中国经济繁荣的胜景,可是,中央政府、大都市政府之所以“挥金如土”,有足够的资金兴建这些点缀经济繁荣的标志性建筑,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这些钱的相当一部分是从来也没有瞻仰过“什么是现代化”的农民兄弟“捐献”的。
不妨作一个简单的算术运算,2000年中国的GDP突破了10万亿大关,近年来,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不是“七上八下”,就是“八九不离十”。按照本文的上述估算,每年从农村流向城市的资金大概在7000亿元左右,如果把这一笔钱全部用作投资,7000与100000之比不就是7%吗?这就是说,除去消费、出口另外两大拉动经济增长因素,只要政府能充分运用从农村“免费”获得的明税、暗税和拖欠于扩张性生产,中国的经济繁荣就会一如既往地持续下去。尤其是,当把7000亿元之巨的资金全部投向东南沿海和大中城市时,其示范效应将更为显著。留学英国的朋友看过新东安市场之后,不停地感叹:远比伦敦的超级市场豪华。也难怪北京市政府底气十足地说:北京人要提前实现现代化。而与此相应,中国农村的凋敝也会日益为甚。
中国之痛,在于贫瘠的土地上承载了10亿农民;中国之幸,也在于10亿农民含辛茹苦而百折不挠。中国的经济繁荣是谁缔造的,本文已经给出了答案,可是,缔造了经济繁荣的人却依旧在繁荣的阴影里徘徊,看不到明天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