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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鼓励"民汉通婚"每家每年奖励1万元 (中国论坛)

作者: 纳斯尔, 发表于: 星期二, 九月 02, 2014, 00:44 (3739天前)

新疆鼓励"民汉通婚"每家每年奖励1万元

专题:新疆-中国反恐最前线

  “民族的不同,只是让我们拥有不同语言、不同习俗,可我们头顶同一片蓝天,脚踏同一方沃土,心中充满同一个爱!在各民族之间通婚,我认为这是以中华文化为基础,加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具体表现,也是各民族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互相爱护、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促进,实现各民族之间嵌入式融合发展的重大举措。”8月25日,且末县琼库勒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亚森·纳斯尔谈到该县新制定出台的《关于鼓励民汉通婚家庭奖励办法(试行)》时对记者说。

  据了解,该办法针对民汉通婚家庭和子女的政策十分优厚,在政治方面、住房方面、子女就业方面优先考虑和解决。在子女就学方面,凡在县内就学,免除从幼儿园至高中阶段的所有费用;考入中等专业学校的,每位学生每年给予3000元奖励;考入大专及以上学校的,每位学生每年给予5000元奖励。医疗方面,住院治疗的城镇居民和农牧民群众,城镇医疗和新农合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县民政部门按90%的比例给予补助,每户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2万元。对于民汉通婚的家庭,家庭和睦的,根据身份类别,除了享受对应的已婚家庭所有奖励外,另可享受:取得结婚证后,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5 年;如果一方没有固定职业,可根据个人文化程度,解决就业岗位;结婚满三年的家庭,双方父母可享受民汉通婚已婚家庭及子女在住房和医疗方面的相关奖励等。

  “我们倡导民汉通婚,就是倡导正能量。只有不断加强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使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融洽民族关系,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形成相互往来、邻里守望的友好关系,才能促进新疆各民族之间的大团结、大融合、大发展,才能最终实现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且末县委书记朱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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