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规“不允许”新闻批评?值得商榷! (中国论坛)
中国新规“不允许”新闻批评?值得商榷!
痴山
中国贪污腐败屡禁不起的根源,正是政府缺乏透明,官员缺乏监督。最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又出新规:“不允许记者进行批评报道”,引起全国哗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书记蒋建国出面强调,八起新闻敲诈典型案例公布后,有人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一些要求误读为不允许批评性报道,事实上我们历来坚决保护记者正当合法的采访权益,也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读此新闻,在对“中央领导重视、基层群众欢迎、业界同仁拥护,得民心、顺民意,利发展、促管理的”“双打”坚决拥护的同时;更对“屡禁不绝、屡打不止”的“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受到惩处而拍手称快。但诚如蒋建国书记所指出,“目前中国持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有25.8万余人,这支队伍总体素质是好的”,其中“道德缺失、胡作非为”的,是极少数。既然总体素质是好的,既然“道德缺失胡作非为”的是极少数,哪又何须所有批评性报道,都得经过本单位同意呢?这不是牵扯株连,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吗?
固然,即使所有批评性报道,都要经过本单位同意,也绝非等同于“不允许”新闻批评。但所有人,毕竟都生活在社会关系这张大网之中。而新闻记者,作为思想最敏锐,视野最开阔,眼界最高远的一个群体,难免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理想,有自己的信仰;作为新闻行政领导者,则免不了多一层政治顾虑,多一点权利衡量,多一丝利害选择。更多一个自己的如意算盘,多一点个人的小九九。层层把关变成重重掣肘,实难避免;官官相护沆瀣一气,不是臆测。
在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网中,新闻的批评监督特性,则要求批评新闻有一定的隐密性潜行性;从新闻的时效性着眼,更需要记者的快速反应。即便将单位阻拦忽略不计,一个批评选题审一大圈子,贻误时机也在所难免。很可能人家外国的卫星图片,已风靡世界。我们这里的记者,还在等着单位的同意。现代化传媒,迅捷到了这个份上,真怀疑是回到了兵马佣时代?还是想重回到茹毛饮血?这不是文明倒退?又是什么?
要知道,无论是批评监督新闻,还是弘扬正能量的新闻。其时效性,都不该在掣肘中,贻误拖延。大家熟知的例子,是周宾之父的新闻。何其有冲击力?何其有撞击力?就可就是由于新闻之外的因素,被一拖再拖。新闻旧了,人心凉了,期望没了。等到无限远的将来,人们几乎都淡忘干净了。再看到这个新闻时,实在想不出来,大家能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