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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改三条红线:宅基地不能买卖 (中国论坛)

作者: admin ⌂ @, 发表于: 星期四, 十二月 05, 2013, 15:03 (4010天前)

中国土改三条红线:宅基地不能买卖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敲定农村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外间普遍认为将激活土地这一农民最大的资产,给农民、农村及相关产业带来无穷的想象力,甚至认为将有一大群人会一夜暴富。不过,中共党报日前通过对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文的专访,给出了土地改革三条红线,其中包括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抵押,宅基地不可以自由买卖等具体内容。

这三条不能突破的底线指:第一,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就是农民集体所有;第二,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农地必须农用;第三,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损害农民的基本权益。其中就包括农村土地不是都可以入市,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抵押,宅基地不可以自由买卖等具体内容。《人民日报》以专访的形式进行了详细说明,以下为专访内容:

误读一:农村土地都可以入市。

文件解读:不是所有土地都可以入市,只有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可以。我们所说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主要指内在机制、定价原则等方面的统一,而不是说各种不同用途、不同类型的土地都在一个市场买卖。

记者:三中全会后,一些地方都摩拳擦掌,急于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上取得突破,您怎么看?

陈锡文:目前对有关改革部署,不要误读、误判,必须认真学习和全面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这方面改革的要求和部署,不要事情还没弄明白就盲目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山东考察时的讲话精神,要有序推进改革,该中央统一部署的不要抢跑,该尽早推进的不要拖宕,该试点的不要仓促推开,该深入研究后再推进的不要急于求成,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三条底线是不能突破的。第一,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就是农民集体所有;第二,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农地必须农用;第三,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损害农民的基本权益。

记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都可以入市吗?

陈锡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的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而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谓“农地入市”或“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是误读,是不准确的。“入市”这个问题看起来很简单,却有着明确的前置条件和限制条件,前置条件是只有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这部分土地才可以,限制条件则必须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是因为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也就是说只有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如过去的乡镇企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才可以进入城市的建设用地市场,享受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

因此,关于“农地入市”的问题,是有明确的前提和限制条件的,千万不能认为农村土地可以随便使用、随便买卖了。

记者:那么,如何理解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陈锡文:土地要素市场和其他资源要素市场不同,区别在于土地利用必须按规划分类管理。农村的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不能随意变换用途;城里的建设用地也分为商贸建设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企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按照规划,各类用地的价格是不同的。这么多类别的土地,不可能在同一个市场进行交易。我们所说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主要指内在机制、定价原则等方面的统一,而不是说各种不同用途、不同类型的土地都在一个市场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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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改叫了半天又回到原点!平庸无能啊!

作者: 农民, 发表于: 星期一, 十二月 09, 2013, 04:01 (4007天前) @ admin

跟2007年的17大通过的“土地流转”一模一样,中国土改叫了半天又回到原点!这一谨慎又是五年十年画地为牢!迂腐保守,平庸无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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