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辱华看“融入主流”,奴才情结 (中国论坛)
ABC辱华看“融入主流”,奴才情结
对于ABC儿童节目这场风波,起初我有和其它网友类似的看法,就是想较真似乎不值得,但如果一言不发又太犬儒。说不值得较真是因为确实有必要把文化风格的差异考虑在内,我有次看一个电视辩论,有个爱讽刺挖苦对手的教授,在回应一个听众对他辩论风格质疑时回答说(大意):辩论的目的就是要照亮 (illuminating)问题的本质,故辛辣是必要,只有辛辣才能让人印象深。我对illuminating这个用词印象非常深刻。脱口秀因为是非正式场合,禁忌就更少了,有些笑话很cruel,但这也是美国充满活力的原因之一。
但终究这个节目伤害了华人的感情,为了不使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抗议一下是很有必要的。程度上我倾向于吉米出来道歉那次就可以接受了,以后的大游行似乎并不是必需的。但是看网上的反应,华人的立场往往大相径庭,其中谴责游行的声音很大-认为给海外华人丢脸了。这让我不禁想起了几年前郎朗白宫弹琴事件,本来是很精彩的一次演出,没觉得有任何异常,斜次里杀出来老魏,指责中共欲占小便宜,华人舆论一片哗然,那时敲打郎朗的声音之高,与这次的情况如出一辙。
总觉得有时候华人对自己人太苛刻,这种游行即使有什么不妥,但既然已经做出来了就做出来了,对主流社会怎么看华人是不是太在意了,到底担心什么呢?如果总是对这种事担心,是不是说明我们对美国社会公平度的信心并没有自己想像中那么强?
在指责华人游行的言论中,有些是很没有说服力的。比如,有人非常仔细地区分to kill everyone in China 和 to kill every Chinese两种意义,认为只有后者因为涉及到了种族歧视才是一个严重问题,才可以和黑人、犹太人的情况进行类比。老实说看不出这种咬文嚼字有什么意义。为什么“杀光债主”没有“杀光华人”那么可怕?难道世上只有种族歧视一种罪是值得忧心的?那么,如果必须有人为此事出头抗议,应该是华人吗?why not? 华人归化后能和中国的关系撇清吗?中国目标这么大,有如屋间里的大象,就算我们假装不存在都不行吧。
再如,某君督促华人应尽快真正地归化融入,否则要对自己的不利处境负责。“我们至今在悲愤使中国人成为美国历史上唯一被剥夺移民权的排华法案。我们却没有明白,排华法案的根本原因,其实就是华人拒绝接受加纳国的价值挂念、生活方式,对接纳国毫无忠诚感。” 我本想对历史排华法案的起因做一些研究,后因时间不允许,只得作罢。希望对此历史背景熟悉的网友提供高见。
腾讯历史版的《美国1882年《排华法案》的生与死》中指出的是华人受排斥是经济原因,那里面说的历史比较不堪,但没有提华人本身有什么问题,我怕是一面之词,又查了百度,是这么写的: 1882年,美国国会受理了共和党参议员约翰·米勒(John F.Miller)提交的排华法案,为此,美国国会作了激烈辩论。 主张排华者的主要依据是:华人有诸多的恶习和偏见,不可能在生活上美国化,更不可能接受美国建立在基督教基础之上的伦理道德标准;而且华工的大量涌入,造 成了同美国工人抢饭碗的紧张态势。反对排华者的理由则是:排华违背了中美《蒲安臣条约》中的自由移民政策,而且违背了美利坚共和国“自由、平等”的立国原 则。最终,排华主义获得了国会多数票的支持。 ...... 华人移民被认为带有不道德和不卫生的生活习惯,并通过压低工资进行不正当的商业竞争.... 早年来美的华人是否存在那些问题呢?我相信也不是空穴来风。但是,指望出身贫苦,离乡背井出来淘金的华人个个都是谦谦君子是不可能的,这些缺点是不是被排斥的理由呢? 茶党的Michele Bachmann说过:"not all cultures are equal, not all values are equal" 。
其实,这种思路正是犹太人在欧洲受迫害的种子。欧洲历史上犹太人也被认为精于算计、道德不良、低于基督教信仰、脱离于主流之外。可见,一个竞争力强但又存在某种“缺陷”的外来族裔很容易成为种族歧视和迫害的对象。如今,种族迫害早已不存在了,歧视也少了很多了,但是种子仍然在人们心里,只是由于法律的限制不能发芽。 又云:“这里的同学喜欢模仿黑人当年的民权运动,不懂得此举属东施效颦,其中一个原因,是没有明白黑人当年成功的深层原因。黑人当年之所以成功,除了天时 地利的因素,具有高度政治智慧,战略眼光,深通人性世故,擅打悲情牌,强调并证明自己与白美国人一样,同为毫无贰心的忠诚的美国人,赢得大部分美国白人和其他族裔人士认可和同情,是有极大关系的。” 把黑人说得惨兮兮的,不知道马丁•路德•金看后作何感想。打悲情牌也许是有的,但是当金博士游行集会时是理直气壮、师出有名的:
In a sense we have come to our nation's capital to cash a check. When the architects of our republic wrote the magnificent words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they were signing a promissory note to which every American was to fall heir. This note was a promise that all men, yes, black men as well as white men, would be guaranteed the u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可见,金博士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独立宣言》了-既然所有人平等,何以要把我们黑人提斥在外?!擅长逻辑思维的美国人无可否认,不然就否认了自己的立宪原则。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个策略不仅金博士用过,废奴运动时Frederick Douglass用过,女权运动时Elizabeth Cady Stanton用过(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nd all women are created equal),连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独立时也用过,如越南从法国独立出来的时候,就运用了类似于美国独立宣言的格式。 事实上,是美国社会的有识之士和金博士一起成就了黑人,也成就了美国自己,这样才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移民,包括我们。
如今历史早已经翻过了那一页,现在外来族裔的处境和黑人当年相比有天壤之别,所有权利都有法律保障的基础,最多是自己想不想努力进取(如这次的游行),何须效法当年黑人的路线,历史岂非倒退?何况,即使华人欲采用黑人的策略,试图让美国人相信我们也是 “毫无贰心的忠诚的美国人”,有什么具体方法能做到这一点呢?总不能在脑门上刻一个图腾-“我忠于美国”,到底有什么可操作的手段呢? 我想华人移民力所能及的就是做个合格的公民,承担起自己的义务-投票、纳税、参与社区建设等。如能做到这些就算合格了。想不想、能不能进入“主流”完全看各人的意愿了。 其实,主流本身也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如果“融入主流”在最低限度上意味着接受主流社会价值观,那么主流价值观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五六十年代,招工广告上明确列出这个岗位需要这个性别,这个种族(通常不对黑人开放),已婚妇女基本也是得不到工作的。那是当时的主流价值观,按现在的标准看是不可思议的。茶党的价值观曾经是主流,现在也不再是主流了。比起几十年前,美国的主流价值观前进很多了,但绝不是说我们已经达到没事可做的地步了,还存在很多事情可以怀疑。
另外我不喜欢“融入主流”这种说法就是好像总有一种失去自我,从众心理(herd mentality)的嫌疑,为了让别人看着顺眼就必须去迎合,文化趣味,价值观非得唯主流马首是瞻不可吗?我很佩服勇于进取做出成绩的华人,但总体来讲终归是少数,融入主流只能是一种个人追求,不能是口号,作为第一代移民能把基础打好就很不容易了,完全美国化我认为不现实也没必要,即使印度人也未必能做到。但是二、三代很自然就美国化了,根本不需要勉强。我的一个中国同事的孩子就是学政治学的,还是个女儿! 如果以后有需要,华裔后人们自然会从政。 如果不能融入主流,代价是什么?无非是在与其他族裔竞争中处于劣势,在社会的阶梯中爬不高。
中国发展得比印度好, 中国人在美国反而混得不如印度人,这在争强好胜的国人眼中简直无法容忍。其实也没有什么好纠结的,印度人有语言优势,由于历史原因对西方的文化更适应,性格也比较开放,表达能力(presentation),参予意识、公关能力都比中国人有优势,印度文化对西方的影响也远远大于中国文化。如果各方面综合一下,印裔领先华裔其实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中国和印度的赛场在亚洲,并不在北美。也许,是到了我们放弃这种族裔间竞争意识的时候了,天经地义地认为中国人一定要比印度人强本身就是一种误区。过去我对印度人存有不少偏见,后来仅粗略了解一下印度的宗教,即对这个民族的文化深度心生敬仰。印度或许在经济发展上很长时间赶不上中国,但这不是说我们可以低看人家一眼。
近代理性化的负面产物之一,就是把一切事物都物化了,性能的优劣(performance)成了一切度量的根据,这时候文化也莫能例外。文化“性能”不佳的族裔自然而然地被低看一眼,这即是“种子”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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