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差点被美国警察击毙,美国人守法是严管出来的 (中国论坛)
我差点被美国警察击毙,美国人守法是严管出来的
观察者
纽约时间2013年11月5日晨6点 星期二 晴 于纽约总领馆招待所大堂。昨晚打包至深夜。一大早被一个小恶梦惊醒,梦见美国警察来敲门。索性起床,为避免吵醒室友,到大堂来完成这篇日记。
真可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啊。昨天去哥伦比亚大学交流,堵在纽约中城的一条小街道里缓慢前行,一位女警察从路中间穿过,一边走,一边敲击着我与同事们乘坐小巴车的车头,喊着“Wait!Wait!”然后几近步履蹒跚地走过车前,走过右侧车窗外,走到了小巴车侧后方,与后方的小车司机交谈。
前后约六七秒钟,却把小巴车司机吓着了。他停着不动,立刻挂档熄火。又几秒钟后,警察走回来敲车窗示意。大意是:没叫你停着,我是和后面的车说话,你可以走了。大家长嘘一口气。原来这位腰围足足是我一倍半的胖(big)警察,只是想横穿马路,让我们的小巴车给她让路。真是虚惊一场。
其实,比类似更严重的事,几年前我在华盛顿还遇到过两次。一次是在五角大楼前,我只是逗留时间稍长,两次被警察盘查;另一次是我坐朋友的车赶时间,有一些超速,遭遇警察的追堵。为表歉意,我正准备下车走近警车前解释。此时,警察下车突然拔枪,大叫“靠后!靠后!举起手来!”朋友飞身抓住我,将我双手按伏在车头,小声说别动。后来才知道,我再接近一些,警察完全有权力开枪,将我击毙!直到数年后的今天,我仍然对这位华盛顿朋友的救命之恩念念不忘!
是的,美国是警察国家。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每万人拥有警察的数量,美国是中国的3倍。更要命的是,美国警察是带真枪的,身上还别着警棍、对讲机、警报器、大警徽、警腰带、大钥匙、手铐包、手机包,还有许多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反正,无论身材多么不好,有那些东西别着,岂一个“威猛”了得!
中国警察连根警枪都没有,所以通常会比较温顺。有次我在北京限号日出行被警察查,连连道歉。但北京警察很温柔地提醒我:“同志,您拿着这单子,到前方若再被查,可出示。三小时内是可以免罚的。”让我感动之极。当然,中国也有许多城管打人的事发生,但城市悍妇打骂警察的事,也不少!中国警察没有足够的威严,是中国法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重要原因。
美国警察是带真枪的,身上还别着警棍、对讲机、警报器、大警徽、警腰带、大钥匙、手铐包……
在美国,枪支泛滥严重,据统计,每年有3万人死于枪支,这其中有自杀、有扫射、有校园枪击案,当然还有不少被警察执法时打死的。听说有一年纽约还发生过,7位警察射击120多发子弹,打死一位犯罪嫌疑人的事件。相比之下,去年辽宁盘锦发生警察枪击事件,在美国真的是家常饭。(注:我对盘锦事件没有价值判断。)
但我也并不认为,美国式警察国家有什么不符合现代国家精神之处。现代国家至少是三大事物的垄断者,一是垄断暴力;二是垄断税收;三是垄断铸币。美国是全世界国家中最优异的垄断者。尤其是垄断暴力,使得每一位在美国的人士,都要知道“守规矩”。在美国,不守规矩的人,会活得非常惨!尤其是华人,无论在中国多么桀骜不驯,在美国就变老实了,久而久之,华人的守法率很高,口碑也很好。
这多少让人想起法国已故思想家米歇尔·福柯代表作《规训与惩戒》一书。按福柯说法,现代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大监狱!监视、规制、教导、围栏、控制等等,规范化了公民的日常生活。这个思想其实不算太新。孙中山先生百年以前就提出过军政、训政和宪政的说法,指出现代公民要先靠严苛的军警管起来,然后渐渐地用教育之法,最后才是法条。那真是非常伟大的思想。
在美国,我走访了多家智库,对照他们的内生动力与管理机制,对这一点的印象就更深刻了。在美国,最聪明、最富有、最能干的那批人,大多是在用各种手段帮忙国家规训国民,无论是捐款搞慈善,还是做公益,或是演讲、宣示、宗教,或者办智库、办媒体、办大学,甚至还有像巴菲特式的“炫富”,大都肩负着历史、时代与国家的使命感,传播着某种规训国民的价值观。
中国有不少智者、富翁、能人也在做,但整体还需要更加努力。从政治文化上,中国太需要某种规训化的东西。当然,这一点可参考美国式的精神,但千万别像美国式的警察满地走。中国的社会治理自古有更多柔性的东西,所谓上善若水,中国人应有智慧做一些文明治理上的超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