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税合成作战中心"遍地开花,合法性引质疑 (中国论坛)
"警税合成作战中心"遍地开花,合法性引质疑
近日中国有多个省市成立了"警税合成作战中心",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警税联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但"作战中心"的提法引起广泛关注,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设立这种"作战中心",不止在法律上缺少依据,并可能导致压缩公民合法权利。
中国经济下行,近期有关税务征收的新闻不时成为中文社媒上的热议话题。缴税“倒查30年”的风波还没有退却舆论热度,“警税合成作战中心”的消息又被人们紧密关注。
据《南方都市报》的消息,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已经有至少二十个省份建立了“警税合成作战中心”,包括山西、广东、新疆等地。根据不同地方媒体的报道,这一机构大多设在本地的公安局,比如昆明市的“警税合成作战中心”设在本市公安局的经侦支队,也有部分设在税务局,比如福建莆田市的“警税合成作战中心”是在本市的税务局稽查局揭牌。
目前,全国多地纷纷成立了“警税合成作战中心”。
根据新闻检索,“警税合成作战中心”最早可以追溯到2020年的深圳。此类中心融合成作战、党团建设、宣传教育、情报交流为一体,运用大数据分析、AI建模等信息技术分析案情、查办案件、剖析特点,有效提升部门侦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水平。
带来"阴影"
从政府网站以及有官方背景的地方媒体的表述看,成立这个中心的主要目的是想通过警税联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长期以来,中国就有公安机关与税务部门联合执法、查缴偷税漏税的做法。在中国之外的其他很多国家也有警察帮助维护税法的规定,俄罗斯、意大利等国家甚至设有税务警察的制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原美国律师协会法治项目中国办公室主任虞平分析说,警察介入税收征缴的事务本身不是问题,因为不少国家都有利用警察机关打击涉税犯罪的做法,“现在的问题是他们成立了‘作战中心’,又是在目前经济情况比较差的情况下,这给人带来了无限的联想。”
目前网络舆论比较关注的也是所谓“作战中心”的提法。官媒《环球时报》前总编胡锡进也在微博发文说,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出现大批的“警税合成作战中心”,会对公众的认知和感受产生误导,让很多人感觉“风声又紧了”,不利于提升民营经济信心。
虞平则认为,中国政府用“作战中心”这个名词表明他们没有摆脱中共执政传统上的“军事管理”的心态,“他用‘作战中心’这种概念其实也给民间很多人心理上非常大的一个阴影,这个阴影就是说,它可能变成一种战役性、运动式的做法。”他强调,这种运动式做法背后往往包含一定的政治目的,过去冤枉了很多人。
但这类“作战中心”在各地的称谓并不一致,有的地方称为“警税联合侦查中心”,或称“警税联合办案中心”。
图为一名妇女从安徽合肥国税局前走过,窗户反射出“税”字。
程序合法性问题
2015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其中第12条提到:加强税警协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机衔接,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虞平认为,“警税合成作战中心”的成立可能要追溯到这一规定上,“这个方案下已经有公安部派驻国家税务总局,有一个所谓联络机制办公室,这些东西早就有了,是2016年5月24日在北京揭牌的。”
回溯“警税合成作战中心”的时间线可以发现,这并不是一个新名词。据《南方都市报》,早在2017年,地方上就出现了“警税合成作战”的提法。2020年底,深圳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就成立了“警税合成作战中心”,强调应用大数据分析、AI建模来协助税收执法。2021年5月,江西省宜春市还成立了“全国警税合成作战示范基地”。不过,成批涌现这个“中心”是今年以来的事情。
中国律师黎雄兵认为,“警税合成作战中心”的程序合法性让人存疑,因为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管辖的对象和程序有所区别,“公民一般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的权力已经足够了,他可以调阅财务账簿,查封银行账户,可以税收保全。”他强调,在这些情况下,并不需要公安机关介入,“不会因为你虚开了增值税发票,或者少缴了税,就把你拘留几天的问题,税务征管法上就没有这样一个法则,也就是不存在公安机关介入的合理理由。”
黎雄兵分析说,现在税收问题上,把两个部门“合成”,这可能给普通公民带来危害,“警税合成后,就有可能使得一些纳税人在面对税务机关的时候,不当地扩大了税务机关的权力,纳税人有可能受到人身权利的压迫,或者是威胁。”他强调,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不会直接介入税务案件,除非税收部门的执法受到暴力抗法并报警;现在警税合成,可能改变公安机关介入的程序,“你(公安机关)事先提前介入,实际上会造成公民权利的压缩或侵犯。”
黎雄兵补充说,如果是涉税犯罪,在实践中也多是税收机关向公安机关移交,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才以刑事侦查的角色介入涉税刑事案件,“刑事侦查的强制手段比一般的税务侦查要大得多,除了对人身有强制措施之外,他还可以进行刑事搜查,还有其他的技术侦查手段等等。”但现在“合成”的情况下,原来属于刑事诉讼法授权的一些程序有可能不当地向税务机关进行输送或扩充,“它是违反基本的法治精神的,法治的基本原则是要依照程序,以及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这是核心,即程序正义。”
虞平也认为,根据以往的经验,这种“合成”的机构可能给公民基本权利带来损害,“有时候本来可以是行政处罚的,他可能给你入罪,有时候本来是无心之过的,结果给你很大的处罚,可能层层加码,我觉得这可能是更大的对体制的破坏,这恐怕是重心。”
一名男子走过北京地税局的公告栏,上面写着"爱国爱家从纳税开始"。
机构合法性存疑
身在荷兰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前法律顾问杜文则认为,现在各地出现的“警税合成作战中心”从机构设置的科学性来讲也可能是有问题的,“政府是有组织法的,岂能随意设立机构,而且这是跨部门设立机构,还轰轰烈烈地挂牌子,这是个什么事啊?而且不对外公布它的三定文件。”
杜文解释说,中国政府内部有一个政府直属机构叫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专门负责增加新机构和人员的确定工作。一般情况下,任何一个机构成立,都需要三定:定机构、定岗位、定编制,要明确哪些内部部门需要设立,部门的具体职能是什么,以及部门之间的关系和协调机制;要明确这个机构的主要职责和权限。但有关“警税合成作战中心”的三定文件并没有看到。
杜文指出,中国政府内部设立机构的随意性很大,“他们一直在清理随意设立的机构,但清理不完,这头清理,那一头又出来。从中央到省到市,都在不断清理这样的机构,这种机构合法的是非常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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