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神器:钓鱼执法 (中国论坛)
反腐神器:钓鱼执法
岩华观点:习近平强力反腐让世界刮目相看,让百姓信任政府,对国家充满希望。但中国“官场文化”历朝历代根深蒂固,如果没有制度性改革,反腐成本极高,却无法从源头上根治。明朝洪武年间,朱元璋曾对贪官“剥皮实草”,允许百姓押解贪官赴京治罪,亲自诛杀15万贪官,最后,仍对明朝前赴后继的官场贪腐,束手无策。根本的原因就是中国传统的“官本位”体制,官员权力太大,又没有法定制衡、监察体系。
现代法治体系的最大优势就是:民营企业、自由竞争和市场经济。政府只负责司法,不插手经济,官员在经济上权力很少,还受到法律制衡和民众监督,这才从根本解决了贪腐问题。中国应参考世界上先进的反腐制度,特别是香港廉政公署及美国联邦调查局等,成熟反腐神器“钓鱼执法”:从成本最小的防微杜渐,来预防腐败于未然。
几十年前的欧美及香港等,都曾经历过最腐败黑暗,无法无天的岁月,整个社会贪污腐败的程度比现在中国,有过之而无不及。90年前美国成立FBI(联邦调查局),60年前香港成立“廉政公署(ICAC)”。这两个机构跟中国的“纪监委”类似,但却有着高于同级行政的强势执法权。也就是说各省市的纪检委,并不属当地的省市委书记领导,而直属于中央纪检委。尽管当时的香港并未建立西方标准的民主制度、但仅凭香港高效的执法机构,就把当时普遍的贪腐犯罪,迅速荡涤,成为世界上最廉洁高效的政府之一。
美国和香港等反腐机构的最大特点就是“钓鱼执法”,对官僚腐败和刑事犯罪形成了一套严密的预防和监督机制。这个机构独立于同级行政,直接听命于上级主管。一旦执法人员发现可疑的犯罪线索,就会通过内部程序批准,派出探员乔装成行贿者,主动诱惑目标上钩。甚至利用各种各样的勾引手法,诱惑目标犯罪。而目标一旦伸手就会当场被捕,人赃俱获--这产生了巨大的震慑效果。
现代司法历史证明,这种进攻型的“钓鱼执法”,对预防和惩治普遍腐败非常有效,真正能够使贪污犯罪者始终“芒刺在背”,感觉所有的眼睛都在盯着自己。在犯罪心理学上,“钓鱼执法”让每一个人在面对各种诱惑时,都会怀疑对方就是执法人员,因而从根本上抵御犯罪诱惑,真正做到不敢贪,不想贪,不能贪。
完整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