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经济模式破产,农业现代化路在何方? (中国论坛)
小农经济模式破产,农业现代化路在何方?
原创 南山策士 深南智库
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去年我离开深圳,回湖南老家住了将近半年时间。这是我离乡三十多年来,在农村住得最长的一段时间。由于出身农村,中国的“三农”问题一直为我所关注。在这段乡居岁月里,笔者和乡亲们朝夕相处,谈天说地拉家常,对当下中国农村、农业和农民的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于是写成此文,和朋友们分享我对新时期“三农”问题的一些粗浅认识。
在切入正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小农经济”这个概念做一个校准。本文所指的小农经济,又称“个体农民经济”,是以家庭为单位、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为基础,完全或主要依靠家庭成员进行农业生产,所获得的农产品用于对外销售和(或)自身消费的小规模农业经济。小农经济是全球范围内广泛存在的一种古老的农业经济形式,在中国它萌芽于春秋战国时期,历经数千年而一直延续到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经营和生活,本质上仍然属于小农经济。
小农经济和自然经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二者都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产物。自然经济的最本质属性是物质生产的自给自足,它与商品经济相对立;小农经济的最本质属性是家庭经营,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经营规模小,但它与商品经济兼容。
小农经济模式破产了吗?
“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这是2000年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写给时任总理朱镕基的信中所说的一句名言。巧的是,笔者的家乡跟湖北监利是近邻,仅长江一水之隔。时隔12年,现在来看我的家乡,洞庭湖腹地这个农业县的面貌,可以这么说,农民的生活已经不苦,农村也不穷了,但农业还是很落后。
实施多年的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已初显成效,“村村通”工程已不限于村村通硬化路,而是扩展到了户户通路、通电、通网络、通路灯、通自来水。农民的住房建设也上了一个台阶,新建的房屋大多数是砖混结构的两层小楼,盖着新式的树脂瓦,用上了抽水马桶,装上了带沼气功能的化粪池,实现了生活污水的无害排放和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加上近年来国家加强对农村环境的整治,休渔禁捕,退耕还林还湖,农村的生态环境已经有了非常大的改善,水村山郭,草木丰茂,水清岸绿,鸟鸣啾啾。笔者这次还随手拍到了从头顶嗥鸣而过的雁阵,这种景象,在我老家已经几十年不见。不得不说,相比北上广深那些在格子间里加班熬夜的白领们,现在农民的生活环境确实更显轻松惬意。
在老家的这段时间,笔者走访了很多农户。下面以一个最具代表性的三口之家为例,剖析当地农村家庭的农业经营状况和家庭经济结构。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人口密度、地形地貌、资源禀赋和耕作习惯等均有差异,本文仅以长江中下游平原西段的洞庭湖稻棉种植区作为分析样本,力争消弭地区差异而寻求理论层面的共通点,如因地区差异导致结论有偏差的,请读者诸君留言指正。
案例中的这个三口之家,夫妇俩带着一个上小学的孩子,自有住宅,宅基地及自留菜地共约1.5亩。全家分有6亩责任田,其中种了3亩水稻,单季稻,亩产600公斤,去年当地谷价2.6-2.8元/公斤,如果把所产稻谷全部卖掉,可得收入5000元,除去投入的成本2000元,每亩可得纯收入大约1000元。这是比较好的情况了。如果种双季稻的话,因为今年当地晚稻严重歉收,收入反而要比种单季稻低。
他家还种了3亩棉花,同样因为采棉季节雨水太多,导致今年棉花歉收而且品质不好,每亩只有不到700元的纯收入,3亩棉田的纯收入只有2000元。种棉花比水稻费工,收入反而更低,这纯属天气原因导致。
统计他家耕种6亩责任田,在不计人工成本的前提下,2020年的农业收入只有5000元左右,每亩田土的纯收入不到1000元——这就是去年我们当地一般纯粹靠种责任田的农户的年收入情况。
在更好的年成里,水稻的产量可以再高一点(当地单季稻的最高产量是亩产800公斤),棉花的每亩纯收入也可以达到1000元,那么他家的农业收入可以达到7000元。如果把地力发挥到极致,将单季稻改成双季稻,冬季再套种一季油菜,在最好的年成里,他家6亩田土的农业收入可以达到10000元的极限值,即每亩有1600多元的纯收入——这就是我们当地每亩农田经济收入的天花板,是在把人力和地力利用到极限,同时还需天公助力,风调雨顺的条件下才能达到的。
去年11月一位河南农民告诉总理说,种一亩地能有一千七八百块钱的收入(后改说纯收入1500元),结果网上一片哗然,认为他在撒谎。我估计他说的应该是农业收入的极限值,满打满算的话,并不太过。当然如果政府部门据此做决策,就会谬以千里,因为农业是靠天吃饭,如果碰上年成差的话,别说赚钱了,亏本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我们再来看看这个农户的家庭支出。2020年全家生活费用约1万元,小孩上学及相关费用(含课外培训费)1.2万元,电费、通讯费、网络费共约4000元,人情开支1.5万元(这是他家最大宗的支出项目,传说中的“人情猛如虎”并非虚言),全年总支出约为41000元。请注意,这是在全家人身体健康,医药费支出基本为0的前提之下。
全年总收入5000-全年总支出41000=-36000元,他家的经济存在着一个巨大的收支缺口。即使把收入拉高到极限值10000元,这个缺口依然存在而且仍然堪称巨大。
必须指出的是,这样的收支缺口在当地的农民家庭是普遍存在的,绝非个案,区别只是缺口的大小而已。也就是说,在我们当地农村,单纯靠自家的责任田,已经无法维持一个农村家庭的正常运转。要知道,我们县位于洞庭湖平原,土地肥沃,柴方水便,农业条件极好,是名符其实的鱼米之乡。如果把调查地点换成干旱地区或者丘陵山地,结果估计会更糟。
通过解剖这个典型的农业家庭经济结构,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已经破产。单纯依靠家庭责任田进行个体农业生产经营的家庭,经济上必定入不敷出,资不抵债,如果没有外部“输血”,其结果必将陷入贫困和破产。
近年来,学界一直在呼吁对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进行改革,但高层一直不为所动,坚持不改,我推测其初衷应当是遵循“耕者有其田”这一古训以维持农民的稳定,确保农村不乱。但现在的事实是,如果仅凭“耕者有其田”,农民一定会破产。尽管高层的初衷良好,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顽固坚持这一制度的结果,必然与其初衷背道而驰。
究其原因,我认为这是因为农村家庭的生活水准已经接近现代化,消费水平提高了,消费项目增加了,诸如网络费、收视费、手机话费、学生的课外培训费等等,这些城市居民的支出项目已经在农村发生。根据我在当地的调查,一个正常的农村家庭,其人均年开支已经超过1万元(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公报去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13元)。但是我们的农业经济模式仍然是典型的小农经济,与封建社会的男耕女织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再加上我国人多地少(我县农民人均耕地不到2亩),哪怕是在最好的年成和最勤劳的农民手里,这2亩地的平均产出大约就是3000元。农民的生活成本在与时俱进,但小农经济模式却千年不变,两者之间存在的这种“时代差”,造成了经济上的巨大缺口——光靠传统农业,没有外来收入,就会不可避免地陷入贫困,这正是中国农民贫困的最主要根源。如果不从制度上拔除这个穷根子,中国的扶贫工作将永远在路上。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上述案例中的这个三口之家,实际上并没有破产。那么他们将怎样弥补这个3万多块钱的收支缺口呢?
原来,在自家承包的责任田之外,这个农户还有另外两项更大的收入来源。
第一项是打工收入。男主人是一个手艺不错的泥水匠,他利用农闲季节外出,到长沙的建筑工地上做泥工,这是一桩体力活,很辛苦,但工价不低。2020年他的打工收入有3万多块钱,是责任田收入的6倍以上。有了这笔打工收入,就大体上能够维持其家庭经济的正常运转了。
这也是我们这个农业县大多数农民家庭的运转模式,老少妇孺留守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打工收入往往是农业收入的数倍甚至十几倍之多。这笔收入实际上是中国城市化的红利。打工收入越多的家庭,经济越活泛,生活条件也越好。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诸如留守儿童、异地夫妻、孤苦老人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农民工家庭为了这笔来自农业之外的收入,付出了城里人看不见的代价。
第二项是租种流转土地的收入。我考察的这户农家,以每亩500块钱的流转费(相当于租金),接手了本村一个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的7亩农田,种上了水杉苗。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乡镇有一项源自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传统优势产业——苗木繁育,经过两代人四十多年的接力发展,已经成为了全国最大的“洞庭三杉”(水杉、池杉、落羽杉)苗木繁育基地,而我们村正是这个产业的核心区域,几乎家家户户都育有苗木。就是这7亩水杉苗,让受访家庭获得了2万多块钱的纯收入——这笔收入作为他家2020年的年终纯利,最终落袋为安。
当然,这项收入有一定的特殊性,假设我们乡镇没有这个优势产业,那么就算他多种了这7亩水稻,充其量多了7000块钱的收入,仍然于事无补,如果没有打工收入的话,仍然避免不了他的家庭经济陷入破产的境地。
综上可见,当代中国农业仍然以从秦汉延续至今的小农经济为基础,随着小农经济模式的破产,“三农”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它只是因为中国城市化这根救命稻草而被延缓,或者说“三农”这个自由落体,幸运地砸在了城市化这个软垫子上。
农业为什么会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短板?
上文我们已经用事实和数据证明,小农经济模式已经在中国破产。之所以农民没有陷入破产,是因为中国的城市化挽救了农村,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所得收入成了农村最主要的经济来源,而农民工家庭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仅如此,农业的落后、农民的贫困,同样也会拖累中国城市化的进程,降低整个社会的消费能力,不利于农村人力资源的素质提升,总之,它将不利于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因为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现代化。
早在1964年第三届全国人大会上,我国就正式提出了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合称“四化”)的目标。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工业、国防和科技技术基本上都实现了现代化,唯独农业,成了短板,“三农”问题依然存在,农业已然成为了中国现代化的一个阻滞性因素。按世界农业现代化进程标准来衡量,中国农业离现代化的要求差距甚大。即使比照中等发达国家农业发展水平,我国农业仍然存在很大差距。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我国的农业增加值已经连续30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很多农产品比如大米、小麦、猪肉、羊肉、水产品、禽蛋、棉花、茶叶的产量也长期位居世界第一,我们用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全世界将近20%的人口,等等。但是在看到这些伟大成就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以下事实:
2020年,中国的农村常住人口占比39%,所创造的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仅为7.7%,人均1.4万元,而城镇常住人口所创造的二、三产业增加值人均达11万元,也就是说,城镇常住人口所创造的产业增加值,是农村常住人口的7.8倍,而在农业发达的美国,这个数字是1.1。
2017年,美国每个农业人口所创造的农业增加值平均为5.25万美元,按当年汇率折合人民币34万元,是中国农民的20多倍。而该年度美国的二、三产业人均增加值也就5.85万美元,可见他们做到了一、二、三产业均衡发展,城市和农村均衡发展,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大体平衡——这是一个国家迈入现代化的重要指标。
如果我们以“第一产业人均增加值”代表农业的发展水平,“第二、三产业的人均增加值”代表工商业的发展水平,以“万人平均国际专利数量”代表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以世界权威军力排行榜“全球火力”公布的“2017全球军力评价指数”代表国防发展水平,据以分析中美两个大国在工商业、农业、科技和国防四大领域发展水平的相对关系,就可以看到,在我们当年提出的“四个现代化”目标当中,农业确确实实成了中国现代化的短板。
数据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美国2017年农业普查数据、全球火力官网。前三项为人均数据,后一项为整体数据。
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经成长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们拥有全球最完备的工业体系和产业链,有220种工业品的产量位居世界第一。然而在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工业品出口国的同时,我们又是全球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我国农产品贸易从2004年开始出现逆差,且呈常态化和高增长趋势,2021年逆差将超过1100亿美元。2020年中国净进口粮食1.39亿吨,其中进口大豆超过1亿吨(约有3000万吨来自美国)。农业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贸易逆差不断扩大,不仅耗费了国家外汇资源,而且随着中美贸易战的出现,给国民经济的安全带来了不利影响,成为了我国在国际政治中的重要掣肘。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农业部
这就是中国农业和工业的最大不同——中国工业用70年的时间,从0起步,建成了世界上最庞大最完备的工业体系;而中国农业则用了一百多年的时间,从世界最强变成了今天的相对落后。
面对农业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短板这一事实,首先,我们要有勇气承认,不能讳疾忌医;其次,更关键的是,我们要找出问题的根源,并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
农业为什么会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短板?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给大家讲一件趣事。
大家都知道“三八线”,横亘在南北朝鲜之间的一条军事停火线,长约250公里,宽约4公里,这片大约1000平方公里的地方,曾经被炮火翻转过多次,到处黄土泛泛,草木枯焦,几乎是一块没有生命的死寂之地。南北停战之后,这里被划为非军事的隔离区,拉起了铁丝网,严禁人员入内,隔绝了人类对这个区域的影响。五、六十年过去,这片曾经死气沉沉的军事禁区,竟然成为了动植物大量繁殖的生态地区,林木繁茂,鸟兽繁衍,许多濒临灭绝的珍稀动植物在这里重现生机,往返于西伯利亚和太平洋的候鸟在这里中转落脚——作为军事停火线的“三八线”,已然成为全球鸟类观察家向往的观鸟胜地。
我想通过这个事例告诉大家,如果尊重农业自身的发展规律,那么我们本应有繁荣强大的农业。只是因为受到了外界的强力干扰,打断了事物本身固有的发展进程,我们的农业才有了今天的局面。
“百代皆行秦政制”,自秦以降,中国的耕地总体上都是归农民阶层(包括自耕农和地主)所有,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其实只是名义上的。什么叫“地主”,顾名思义,他们才是土地的主人。拥有田土面积大的叫大地主,面积小的叫小地主,面积更小的只宜自家耕种的叫自耕农,大大小小的地主和自耕农几乎占据了全国所有的耕地,名义上拥有天下的皇帝,实际上只有几处皇家园林和围猎的草场山林而已。
两千多年来,除了王莽改制期间有过短短三年然后闪败的公有制,其他历史时期的土地都是私有制,可以买卖,可以继承,可以租佃——土地的产权完整且清晰,是中国古代农业之所以相对发达的制度基础。当小农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农民中的成功者自然而然地就会有扩大土地规模的要求,因为更大的规模能够摊薄成本,提高利润。这些成功的农民,在古代是地主;在现代中国,就应当是现代化的农场主。他们的出现,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但是这个本应自然发展的进程,在1950年前后,被彻底打断了。
我们先是打土豪分田地,剥夺地主的产权,把地分给农民。1950年的《土地改革法》规定:“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尽管有利于规模经营的大片土地被分割成了零碎小块,但是还好,土地的所有权利毕竟还在农民手里。
接着我们再通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这一套组合拳,把农民刚拿到手里还没捂热的土地,又给收走了,农村土地变成了集体所有,集体经营。
与人民公社化接踵而来的“大跃进”闯下了弥天大祸,1962年我们就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把土地从公社下放到了生产队。但这次顺带把自古以来皆为私产的宅基地,也变成了“集体所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民宅和它下面的土地从此分了家。
在1956-1981这二十多年时间里,广大农民一直深陷在反人性的集体化泥潭中,为求一口饭食而胼手胝足,直至农村集体经济走到崩溃的边缘。
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冒着杀头坐牢的危险搞包产到户,以基层的力量推动高层改革,在1982年元旦终于迎来了改开后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承认包产到户合法性。
给点阳光就灿烂的中国农民,就凭着这门缝里的一缕阳光,把濒临崩溃的中国农业又重新干到了总产量全球第一。
计划经济时代的“工农业剪刀差”和“统购统销制度”,将国民经济的天平向工业倾斜,把“三农”当成了鸬鹚——永不停歇在捕鱼,但自己永远只能吃到仅堪维持生命的小鱼烂虾。中国农业之所以基础差底子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被“剪刀差”剪了数十年羊毛,无论农村集体组织还是农民家庭都没有形成资本积累。在全国一盘棋的年代,八亿农民无怨无悔,勒紧裤腰带助力国家的工业化。
奠定当今中国胜局的改革开放是从农村开始的,首先复苏的“三农”,不仅为后来的城市经济改革提供了物质上的基本保障,而且大量来自农村廉价劳动力,也为中国工业的现代化提供了巨大的人口红利和低成本优势。但因为农民与土地的权属关系被人为掐断,中国农业从小农经济自然演化上升为规模经济的进程被人为打断,所以,在农业走上现代化道路之前,改革就已经在农村止步了。广大农民起个大早,赶个晚集,再次被垫到了中国社会阶层金字塔的最底层。
由于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直到今天,我们的城市仍然在利用高房价、户籍、学位、医疗等一道道难以逾越的门槛,限制那些在城市打一辈子工的农民,无法享受到市民的权利。我们的城市化,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伪城市化”——大多数的农民工,被榨干了青春之后,被当作包袱又甩回了农村。新时代的“剪刀差”,仍然在剪农民的羊毛。
有一说一,搞农民运动起家的中国共产党,有重视农村工作的传统。改开之初从1982-1986年,连发五个一号文件,从承认包产到户,到取消统购统销,为农业的发展初步扫除了障碍。在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初步胜利,国家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之后,从2004年开始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2006年更是彻底取消了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两代领导人接力从“新农村建设”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惠及广大农户的各项补贴,以及举世瞩目的中国扶贫工程,确实将中国的“三农”发展水平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但是,所有这些措施,到今天仍然没有真正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改变中国农民处在金字塔最底层的命运,当然也没有改变农业沦为中国现代化短板的命运。
因为所有这一切的措施,都没有触及到“三农”问题的根本。
“三农”问题的根本,在土地制度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这个被23个“一号文件”绕开了的问题,才是关系到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生存发展的最根本问题。
当然,能够让23个“一号文件”绕道而行,也足见这个问题确实事关重大,复杂而艰巨。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土地制度改革是一个无法绕开的命题。因为农民与土地之间,有一条血脉相连的脐带,如果它被切断(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失去),农民将成为农奴,农村必定饿殍遍野;如果它被卡住(无所有权,有期限的使用权),农业没有后劲,不能持续健康发展;只有当它血脉畅通的时候,农业和农村才能实现现代化,“三农”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对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所造成的阻滞是显而易见的,其中最突出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农业经营主体平均规模太小。
我国绝大部分农业经营主体没有达到规模经济的要求,由此导致农产品成本过高,缺乏市场竞争力,农业经营利薄如纸,资金积累太慢,农业自身造血功能低下,再投入乏力,从而迟滞了中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现阶段,我国农民户均农地经营规模仅为7.5亩,经营耕地面积在10亩以下的农户占比持续稳定在85%左右,等于或者大于10亩的规模农户占比仅维持在15%左右,经营耕地面积在50亩及以上的占比仅为1.2%,100亩及以上的占比仅为0.38%。
近年的数据表明,我国农民户均农地经营规模约为日本的1/4、欧盟的1/40、美国的1/400,农业劳动生产率约为世界平均值的47%、发达国家平均值的2%、美国的1%。2017年美国农场的平均经营面积为2677亩(比我们村还要大),较大的农场占地在2万亩以上(十倍于我村)。2018年德国农业企业平均占有土地936亩。就连地狭人稠、人均耕地比我国少得多的日本,2015年每个农业经营单位的耕地平均也达到了3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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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经济能降低成本,而小规模带来的则是高成本。2019年数据,美国大米、小麦、玉米、大豆的每吨全年均价分别比我国同类产品要低73美元、103美元、180美元和530美元。
现代农业早已进入全球竞争时代,大宗农产品无论在现货市场还是期货市场,价格分厘必争,生产过程的成本控制非常重要。而我们的农业因为规模不经济,缺乏成本优势,不但没有实力出口,就是在国内市场上遇到进口农产品,往往也只能拱手认输。内卷化在农业领域的漫延,很有可能导致我国农业错失与国际市场和现代科技对接的窗口期。
李克强总理在江苏某家庭农场考察时指出,“土地里也能产出黄金,但这要有条件,小块的一亩三分地不行,还是要大块、要规模效益”。
就连我们村的老农民都知道,“我守着家里这三亩口粮田肯定要亏本,但是我种100亩田肯定能赚钱”。
可以说,在扩大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这个问题上,我们从上到下都已经达成共识,并且已经在朝这个方向努力,只是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受到了现行土地制度的羁绊。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如果产权没有得到清楚的界定和保护,市场参与者将面临高昂的缔约成本等交易费用,无法通过交易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第二,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性将限制长期投资而鼓励短期行为。
在笔者亲眼所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明文规定了承包期限,“1995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也就是说,如果今年我这块地要租给别人的话,最长只能签4年合同——这么短的时间,你指望租户会做长期打算吗?他会培养土壤肥力吗?他会顾忌农药残留吗?他会投资建设一条引水沟吗?
农业实际上是一个重资产、长周期的产业,老子在农业上的投资,一定要有法律保证让儿子孙子能够继承、转让、持有、套现,绝不能被充公被侵占。只有这样,资本才能在农村扎根,扩张规模,兴修水利,投资设施农业,做一代投资多代受益的事业。而现行的土地承包制度,哪怕承包期签满30年,总是有期限的,一纸承包合同,并不能给投资人足够的安全感。土地产权的不完整,严重降低了农业的投资价值。
这次回乡,我就注意到,农民对承包的土地不敢做长期投资。水利设施、排灌沟渠等,绝大多数都修建于集体时代,除非政府出资更新,否则大都进入了风烛残年。我们村唯一的一个排灌站就建于60年代,之前一直在带病工作,前几年市领导在我们村蹲点,为村里办实事拨款做了设备更新和维修保养。
中国不仅人均耕地少,而且耕地质量总体偏低,基础地力严重不足。在2014年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中,优等地不到3%,低等地占18%。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不甚爱惜土地,一些农民对土地过度垦殖,过度索取,不重养护,用一种采矿的心态对待土地。谁都知道,矿采完就没了,而土地却有源源不断的生产力。按常理,农民对土地应当有着天然的亲切感。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中国农民对待土地的这种反常心态呢?——是反人性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因为这块地并不是真正属于他自己,而是“公家”承包给他的。承包有期限,权利非永久,无恒产者无恒心,他就会有租客心态,短期行为就不可避免。
上述两个严重影响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问题,归纳起来看,一个是农业发展的空间问题,要发展规模经济,就必须在土地上允许有发展的空间,土地是集体所有,就不具备这个起码的条件;另一个是时间问题,农业是一个长周期的产业,必须从时间上能够保证投资人的收益,土地是承包过来的,没有永久使用权,就不可能让人安心。
第三个方面,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片土地承包经营模式,已经不适应机械化大面积耕种的现代化农业发展要求。
2019年中国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0.27亿千瓦,是1978年的8.8倍,进步显著。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我国农业机械化率刚刚达到70%的今天,中国农机市场就提前进入了瓶颈期,在2012年到2019年的7年间,中国农机总动力接近0增长。对比国外,发达国家的农业机械化率平均已经达到90%,美国日本韩国更高达99%,且正朝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很明显,尽管中国农业机械化的进步空间还很大,但因为耕地被分割承包到各家各户,地块零散细碎,不适应机械化大面积耕种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率的努力提前碰到了天花板。
四十年来我们的生产力已经得到巨大的提高,但是生产关系还停留在与“人力+畜力”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小农经济阶段。既然小农经济已经破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那么与小农经济共生共存的土地制度,就没有理由继续苟延残喘。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一定的生产关系总是为适应一定的生产力水平而建立起来的,它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就会成为影响生产力发展的障碍。现行土地政策的本质,是机械地坚持“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的落后思想,全然不顾落后的土地政策已经严重制约了中国农业的发展,刻舟求剑,意在以土地换取农村的稳定——从根子上说,这是一种貌似政治正确的“维稳”思想在作祟。
需知维稳也有主动和被动之分。智者高瞻远瞩,能把握历史大势,提前做出正确决断。而昏聩者只能跟在时代的后面,一叶障目,不见森林,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如果决策者们能预料到若干年之后,中国私营农场的平均耕作面积会从现在的几亩变成几百亩,他们还会死死扯着“平均地权”的幡子不放吗?
综观世界主要农业大国,美加澳等殖民地国家因为没有历史包袱,土地很早就集中连片大开发,与现代农业无缝对接,所以不存在土地零散的问题。而法国、日本等国在封建社会就有了成熟的传统农业,导致土地零散,不利于对接现代农业大生产。
在引导农业土地集中方面,日本政府的政策支持不及时、不到位,导致小农生产向规模经营转变的进程受阻,至今全国农业经营单位的平均面积只有33亩,达不到规模经济的要求,只能通过高度精细化来弥补,并且高度依赖政府补贴和关税壁垒保护。近年日本政府支付的农业补贴甚至超过了全国农业总产值。进入少子化时代之后,日本的精细农业后继乏人,65岁以上的农民占到了60%,其粮食自给率多年徘徊40%左右,严重依赖进口。长远来看,日本农业存在的问题可能会难以掩盖。
相比之下,法国在这方面就做得很好。为防止农场规模越来越小,法国政府规定农场继承权只能给农场主的配偶或有继承权的一个子女,其他继承人只能从农场继承者那儿得到继承金。同时,推出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父子农场、兄弟农场以土地入股,联合经营;对农民自发的土地合并减免税费,使农场规模不断扩大。此外政府还组建“土地整治与农村安置公司”,买进低产田以及小块分散土地,整治成集中连片的标准农田后,低价出售给有经营能力的农场主。法国政府的参与和引导,大大加快了土地集中的速度,促进了农场经营规模的扩大。50年代,法国150亩以下的农场有127万个,到70年代减少到了53万个,而750亩以上的农场则增加了4万多个,全国农场平均占地规模达到了630亩。现在法国是欧洲最大的农业国,也是世界第二大粮食出口国,法国粮食自给率曾创造过329%的最高记录。
中国是全球唯一由政府直接(城市土地国有)或间接(农地集体所有)拥有全国土地的大国。在这种体制下,全国的法人和自然人对土地都不拥有完整的产权。这种体制曾经给我们的前期发展带来一些好处,比如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有利于基础设施建设;但同时也催生了“土地财政”,由此产生的高负债和高房价,又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隐患,严重削弱了民间消费力,并导致城市化的后半程变得疲软乏力,更加严重的是,这项制度阻滞了中国农业由小农经济向规模经济转变的进程。
这就是所谓的“诺斯悖论”,国家对于经济增长必不可少,但国家往往又是导致经济衰退的根源。一方面国家权力构成有效产权安排和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没有国家就没有产权;另一方面,出于其中某些利益集团的某种动机,政府也有可能故意采用一种无效率的所有权结构,建立一种不利于经济增长的产权制度。只有当有效的产权安排与国家统治者的利益一致时,国家统治者才会鼓励和界定有效的产权制度。
对于中国的土地产权制度是否落入“诺斯悖论”的陷阱之中,读者可以见仁见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中国农村现行的土地制度,确实已经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只有当利益相同和(或)存在一个明确的控制权威时,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才是长期有效的。而据笔者在农村实地了解到的情况,现行的集体所有制中的这个“集体”,即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已经没有足够的权威对村民的土地面积进行再调整。就在此次对村民承包面积进行确权颁证的过程中,那些因为人口减少而要减持土地面积的家庭,再也不肯拿出土地来,分给本组内少地甚至是无地的新增人口,而村民小组对此竟然束手无策——我把这种现象称之为中国农村土地的“底层板结”。底层板结之后,被集体所有制拥趸者所标榜的公平性,实际上已经不复存在。
农民没有掌握土地的所有权,而掌握着集体所有权的村民小组实际上已经被虚化,它手上的所有权形同空气。再往上,从村委、乡镇到县、省,直到最高层的所有者国家,因囿于“三十年不变”的承诺,也缺乏法理依据来插手基层土地的具体分配和调整。可见中国农村集体所有制下的土地,实际上已经处于一种所有权主体虚置的状态,或者说已经陷入一种“所有权瘫痪”的状态——这恐怕是当年的制度设计者根本没有预见到的。
至此,我们就寻找到了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命门:把已经陷入瘫痪的农地所有权扶起来,让它跟使用权结合在一起,恢复完整的农地产权并交还给农民,让农民成为土地的真正主人。农地在资本力量的驱动下,自然而然就会集中到有资金有能力有决心在农村发展的能人手里,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三农”问题的根本,在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改革的根本,在还地于民。
农民是土地天然的主人,把土地还给农民,不是恩赐,而是物归原主。所以,一切不以还地于民为目的的农地改革,都是耍流氓。
1950年的《土地改革法》,用法律的形式正式确认了“土地农民所有制”,实践证明这才是历史的正解。兜兜绕绕七十多年,如果我们能从终点重回起点,我认为仍然是值得庆幸的,因为我们终于又回到了正确的道路上。
中国的改革和进步之路,就是不断地重新界定权利的过程。只有以农地制度改革为先导,恢复农民对土地的权利,辅以一系列法律及政策措施,把农业营造成一个投资洼地,切实保障投资人的利益,让投资人有利可图,推动生产力要素向农业领域流动,启动民间的力量而不是一味地依赖政策资金的帮扶,中国农业才能缩短与其他“三化”的差距,尽快实现现代化。
总之,无论是从农民的自身利益出发,还是农业现代化对产业规模的要求,尤其是出于整个国家的城市化进程和乡村振兴的战略需求,都可以推断出这个结论——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项艰巨而繁杂的工作,需要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绝不是凭一己之力、一文之篇幅所能涵盖于万一的。在此,笔者仅就个人智识所及,简单提几点建议。
第一,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并不是全盘私有,而应当公私兼顾,让两种所有制并存,同时确保规划权威至上,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上文所指“还地于民”,并不是把全国农村的所有土地全部交给农民,笔者认为未来中国适合采取两种所有制长期共存的土地制度,把全国农村的土地分成国有和私有两大部分,彻底取消不伦不类的集体所有制。
而区分“国有”和“私有”的标准,就是重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应赋予该规划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以之为依据,将全国的农村土地按用途功能划分为国有土地和私有土地两个类别,并按土地用途进行严格的管制。
国有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国家公园和列为永久性生态保护区的林地、草地、水源地、河道、大中型湖泊,禁止开发的山脉、冰川、荒漠、沼泽等生态脆弱地区,以及已经建成和和远期规划的交通线、机场、码头、公用设施占地。在城乡结合部,大城市的“区”和中小城市的“街道”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按城市土地划为国有(城市土地制度不在本文讨论之列)。农村国有土地禁止交易,土地及其上的物产视其情况,可以成立国有机构进行管理,也可以由国家委托私营机构代为管理。保留国有土地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公共建设。
私有土地包括但不限于:红线保护耕地、经济林地、畜牧用草地、养殖水面、近期处于荒芜状态但远期可供开发的荒地、沼泽、荒滩等。农民所有的宅基地和自留地属于私有土地。所有的私有土地及其上的合法物产均可租赁,可抵押,可交易,可继承,但私有土地无论怎么流转,其业主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于该土地用途的规定,农地不得建筑,耕地不得抛荒,林地不得开垦,草地不得种植,水面不得填垫。除非国家征用之后改变规划改变用途,或国家授权经省级地方政府调规,否则任何私人和私营机构无权改变《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土地性质和用途。
第二,扩大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并非盲目求大,而应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因为中国农业地理的特殊性,南北差异、东西差异极大,所以我们既要有美国那样的土地密集型、机械密集型的大农场,也要有日本、荷兰、以色列那样的劳动密集型、科技密集型的精细农业。政府应当通过适当的政策加以引导,而不能以行政命令搞一刀切。我们相信,只要法规政策到位,以效益为导向,农业投资者一定会做出最优的选择。
比如说,在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黄淮海平原的条件适合地区,应鼓励发展以高度机械化为目标的大型农场;在长江中下游平原、四川盆地符合条件的地区,适合发展中型农场;在长三角、珠三角及其周边地区和各大城市郊区,就适合发展以精细农业为主的小型农场和设施农业。
第三,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设生态宜居乡村。
就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限制县城居住建筑高度。要求“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
对于这个文件,笔者高度赞同。不仅在县城和乡镇,往上推到大城市、特大城市,我都反对住宅高层化、超高层化(CBD及写字楼不在此列)。住宅区的舒适性和它的容积率成反比,开发高密度、高互扰性、蜂窝式结构的高层住宅,只是在替开发商省地省钱,而因此牺牲的则是所有住户的舒适性。
美国北达科他州河谷市农民格雷格的家,他家种了18000亩地。
国人对高房价早已怨声载道,却很少有人深究在这样的高房价下,我们还要面对怎样糟糕的居住环境。中国的城市化尚在半途,还有不少人以住高楼为荣,实际上高层公寓在发达国家早已为人所摒弃。真正最具舒适性的房子,是有天有地有院子的独栋小楼。我们要在中国农村推广这一观念,让具备条件的农民享受最舒适的住宅,而不是被忽悠“上楼”,更要旗帜鲜明地反对通过强拆逼农民“上楼”的野蛮做法。
有人推崇高楼的理由是所谓18亿亩耕地红线,中国粮食安全云云,其实这完全是杞人之忧。18亿亩耕地红线是怎么来的?这个数字源于温家宝总理任内,他发现从1996年至2006年的十年间,中国耕地总面积从19.5亿亩减少到18.3亿亩,减少了1亿多亩。如果未来十年中国的耕地持续减少,中国人的饭碗将会出问题。所以他提出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目标。
实际上,又过十年之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表明,2016年全国耕地总面积达到了20.24亿亩。2006到2016的十年,是中国城市化突飞猛进的十年,但是我们的耕地面积不降反增,增长了10.6%。而且,中国的农业科技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如果我们的农业发展到荷兰、以色列同等水平的话,毫不夸张地说,以中国的耕地总量,别说养活中国人,养活半个地球的人照样很轻松。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实际耕地面积往往要高于统计面积。以我们村为例,上报给国家的计税面积是1903亩(政府据此发放补贴),乡镇统计的面积是2483亩,实际版图面积接近3000亩。据笔者在当地了解到的情况,这种统计数据上的误差几乎每个村都存在。
所以,即使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我们的土地也绝不至于紧张到连建住宅都缺地,连农村、乡镇都要楼房化。所谓缺地,基本上都是利益集团炒作出来的。以香港为例,其人口密度比新加坡低18%,但香港的人均居住面积仅相当于新加坡的60%,且社会分布极不均衡,很多市民被挤进了劏房、笼屋、迷你户,居住环境差到令人发指。那么香港是真的缺地吗?不是。在香港北边靠近深圳的地方,还有约占全港总面积1/3的荒郊野地,被以环保的名义禁止开发。这背后的真相是,土地所有者——港府已经被利益集团深度捆绑,无法像新加坡政府那样洒脱地为百姓谋福利。
大陆的房地产基本上是拷贝的香港模式,所以我们的城市居民正在深受其害。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阻止这种模式向中国的农村侵袭,维护农民的居住权益不受侵害。
笔者呼吁,在未来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一定要革除“住宅属农户,宅基地属集体”这个沉疴痼疾,实现住宅和宅基地的产权一体化,让农村住宅恢复完整产权,稳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地方政府要在全盘规划的基础上,以一定地理空间为单元,进行全域国土空间结构优化,对区域内的村落体系进行科学调整,在保护旧村落(尤其是具有文物价值的旧村)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相对集中居住,以降低农村居民点的公共服务成本,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有关部门要出台宅基地分配标准,对新建住宅应规定占地面积的上限。在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住宅拥有完整产权,一律可以租赁、抵押、交易和继承。对于占用了耕地或生态用地的旧宅,则应采取“新房新政策,旧房旧政策”予以区别对待,规定其有房屋的产权而无宅基地的所有权,可以自住但禁止拆旧建新(建新应在指定的规划住宅区),禁止抵押和交易,以房屋的使用寿命为限促使宅基地复耕复绿,达成合规的目标。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笔者认为,建设生态宜居的乡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关键。只要法规政策对路,实施操作得当,中国农民完全有可能比城市居民住得更舒适,更早获得自建房屋的完整产权,更普遍的实现居住条件的现代化。
在农村启动中国新一轮改革
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的中国改革开放,其中的“改革”,本质上是对计划经济的全面否定,并通过市场经济重新激发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开放”则是打破之前闭关锁国的状态,开放本国市场,对接国际市场,尤其是利用加入WTO的历史性机遇,在国际市场上大发利市,积累了相当的财富,这是事实。但同时也应当承认,在前面四十年改革进程中,我们心照不宣的原则是“遇到难题绕道走”,结果难题越积越多,“落雨背稻草——越背越重”。
改开进入深水区之后,步伐无疑已经慢了下来,大口吃肉的好日子已经过去了,剩下都是难啃的骨头。行百里者半九十,科技进步也到了攻坚克难的“最后十里”,这个十里要比前面那个九十里更崎岖难行,走完这十里路所花的时间甚至会更多。现在中国面临的国际形势更加不利,改开前期由邓公开创的众星捧月般的大好局面,变成了今天的围攻之势,严峻的外部环境对于倚重外贸出口的中国经济,无疑是雪上加霜。一直作为中国经济重要支撑的基建投资,其边际效益已经严重递减,对国民经济的拉动越来越乏力。至于被寄予厚望的内需市场,增长率更是逐年下滑,受疫情影响,去年我国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度增长率竟然陡降至-3.9%的历史新低。在“外循环”受阻的情况下,“内循环”也是举步维艰,拉动中国经济前进的“三驾马车”,已经全部进入下行通道。
现在,改革红利即将耗尽,小修小补、小打小闹已经无补于大局。我们的最优选择,就是重新树起改革开放大旗,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开放。
四十三年前的改革开放是从农村起步的,现在,我们应当重新回到这个起点上,不避艰难险阻,以最大的勇气和决心,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契机,启动新一轮改革。
新一轮改革主要有两个目标,一个是理顺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二是理顺城乡关系即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衡量新一轮改革绩效的关键指标包括:农业用地和宅基地完成私有化;城市化率达到80%以上;农业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农业就业人口占比和农业产值占比均降到5%以下。
新一轮改革虽然是以农地改革为抓手,但其战略价值是全局性的,它必将带动中国经济社会各个相关领域的全面进步,其历史意义绝不亚于上一轮改革开放。
以下笔者从近期(2021—2035年)和远期(2021—2050年)两个时间跨度,对新一轮改革做一个展望。
近期,在改革启动之初的5年内,全国农用土地将基本实现私有化,由此带动一波以私有资本为主体的农业投资大潮,农村基础设施将得到大幅改善,农业经营机构和农民家庭的收入得到大幅提高。农村的消费和投资将同步增长,在推动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也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成为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启动之后,前期(5-10年内)投入到耕地整治改造、水利设施建设、农业机械、设施农业、机耕道路和农民住房建设上的资金,估计将会达到10万亿的规模,而且大部分为民间投资。政府在这一过程中主要负责骨干水利工程、路网、电网、通讯等大型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业和农村的深度投资,将有效化解剩余资金在房地产市场堆积造成的压力,大大降低我国所面临的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的商品消费仅为城市居民的1/6,如果把农村的人均消费提高到城市居民同等水平的话(在发达国家这是正常现象),可以凭空增加一个25万亿的消费市场,这大致相当于15个泰国或者菲律宾的消费市场规模,对于拉动内需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根据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团队的测算,如果启动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特别是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把它资产化的话,未来15年每年可以拉动全国GDP增长大约2个百分点。因为我国GDP已经达到百万亿级的庞大体量,所以这将是一个非常耀眼的增长。
远期展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还将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率,持续20年左右的时间,并在80%的城市化率的水平上基本稳定下来。在此期间,每年将有1000多万的农民转化为市民。笔者根据有关数据测算,到2050年,中国的总人口大约是12亿,届时城市化率如果稳定在80%,则农村人口总量为2.4亿,比2019年(5.5亿)减少了3亿多人口。在农村的2.4亿人口当中,大约只有5-6千万人参与大农业(农牧林渔)生产,其余可就业人口则离土不离乡,就近在县城、乡镇或居民点从事二三产业。届时农业就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约为5%,同时农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也将降低到5%以下,基本实现一、二、三产业均衡发展,城市和农村均衡发展,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大体平衡的总体目标。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断言,“21世纪将会有两件大事影响人类的进程,一个是以美国为首的新技术革命,另一个就是中国的城市化”。数据表明,在过去的20年,已经有3亿人口从农村转移到了城市,现在,中国的城市化已走到半途,未来20年内还将会有3亿多农民要转化为市民,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大致与整个美国的人口相当,而城市化后半程的成败,毫不夸张地说,将直接关系到整个中国的国运。
未来20年,如果我们的城市化率能提高到80%以上,同时实现农业现代化,那么中国将在成为高收入国家之后,继续跨入发达国家行列;相反地,如果我们的城市化率在70%左右徘徊,农业迟迟未能实现现代化,那么中国将不可避免地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漫长黑暗之中。因为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还从来没有过一个农业落后的国家成为发达国家的先例。
我在2018年写的《中国城市化战略与行政区划改革初探》一文中曾经不无偏激地指出,解决“三农”问题的钥匙不在农村而在城市,这把钥匙就是指城市化。本质上,中国的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是一体两面的关系,两者一成俱成,一败俱败。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在这里纠正两个错误的观念。
一个错误的观念存在于官方,我国有不少专家学者,包括一些领导干部,长期以来对农村人口大量进城心存疑虑,担心这些人在城市没法立足,最终会以失败者的身份重返家乡,所以一定要保留他们在农村的田土,给他们“留条后路”。与此同时,他们还反对农地买卖,担心一部分农民卖完地之后生计无着,陷入贫困。
看似菩萨心肠,实则何其荒谬。
首先,他们以父母官的身份自居,“爱民若子”,视天下百姓为子民,在他们眼里,农民或者人民,永远都是需要指导、照顾和监管的未成年人。实际上这是一种腐朽的专制思想在作怪。按照科学的政治理论,应该被监管的恰恰是“公仆”。远的且不说,只看新中国这短短几十年的历史,失去监管的公仆们,几次把国民经济作践到濒临崩溃。而恰恰是智慧和勇敢的中国农民,是他们冒着坐牢的风险也要分田到户搞单干,冒着被枪弹打死的危险也要逃港,正是他们通过民间倒逼的方式,把中国逼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
其次,全世界所有的发达国家,农业就业人口都在5%以下,农业占GDP的比重都在5%以下,无一例外。中国如果想成为发达国家,就必须走同样的道路,别无选择。试问如果让所有进城的农民都捂着农村的土地不放,农村的土地集中得了吗?我们的城市化道路还走得下去吗?
更关键的是,上亿的农民工在城市打工几十年,把自己最好的年华奉献给了城市,他们理所当然就应当在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消除户籍歧视,这才是城市化的题中应有之义。绝不能像某些专家安排的那样,农民工到老了,身上的价值被熬干榨尽了,或者城里不需要那么多农民工了,就打发回农村去,继续种那一亩三分地——这样的安排实际上是无良的“甩锅”,不但有害于农民工,而且有害于中国的城市化。
第二个观念上的偏差,主要存在于民间,就是对“农村空心化”和“农村凋敝论”的错误理解和过度渲染。近些年这个话题还炒得很热,相关文章网上一搜一大把,说得好像农村真的快成无人区了。
所谓城市化,最简单的理解就是农民的市民化,它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三农”。只有把更多的农民转化为市民,由“人多地少”转变为“人少地多”,农业才能实现从小农经济向规模经济的转变;也只有把更多的农民转化为市民,我们的农业比重才能降下来,工业、服务业的比重才能升上去,我们的消费能力、我们的经济质量才能有显著地提高。农民进入城市之后,个人收入会提高,能享受到城市更高品质的生活;至于国家,则能从更丰富的税源来获得收益——由此可见,城市化并不是一场零和游戏,不是说农村人口减少,农村就吃亏了,恰恰相反,城市化是多方共赢的。
在古代农业社会,1个农民一般只够养活包括自己在内的2个人。在改开之前的集体农业时期,1个农民有时甚至还养不活2个人。当年的国务院农发中心主任、多个“一号文件”的起草者杜润生杜老曾经指出:“八亿人给二亿人搞饭吃的局面不改变,中国的农业没出路”。
现阶段中国农业有了一定的发展,机械化率达到了70%,1个农民已经可以养活4个人了,这才具备了往城市转移劳动力的条件。过去20年,我们的城市化率从36%提高到了60%左右,这转移到城市的3亿人口,就是把中国经济总量推到全球第二的“人口红利”。
中国农业越往前发展,以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为特征的现代化农业将会释放出更多的农村人口。实际上,农村人口的减少,农业比重的下降,正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标志。现在发达国家农业就业人口占比平均都在2%以下,也就是说,1-2个农民可以养活100个人,98%的人口都脱离了农业,但这些国家从来就没有担心过乡村“空心化”。
盘点一下全球发达国家,除了像新加坡这种没有耕地的城市型国家,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有发达的农业。且不说地广人稀的美加澳,就连人多地少、土地金贵的欧洲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如英、法、德、意、荷兰、丹麦等,也无不拥有发达的农业。相对于城市的繁华,它们的乡村人口稀疏,但却建设得非常美丽,农村居民的日子过得富足而宁静,恬淡悠然,真正的岁月静好!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荷兰这个西欧小国,它的国土面积才重庆的一半,总人口比深圳还少,但却以全国1%的就业人口,把荷兰建成了全球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2019年农产品出口1060亿美元,其中花卉、蔬果出口量长期居世界第一。
再看我大中国,耕地面积是荷兰的70倍左右,农业劳动力是荷兰的1000多倍,但现在我们的农业国际贸易是净进口,2021年农产品贸易逆差将超过1100亿美元。
由此可见,地少,并不一定出产就少;人多,不一定出产就多;而且人少并不意味着乡村就会凋敝——不信你可以到荷兰的农村转一转,那里的乡村简直就是花的海洋,到处像花园一样五彩缤纷,美不胜收,没有“凋敝”,只有美丽。
二十一世纪,农业以科技为先导,人海战术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农村凋敝论”可以休矣。
以下连续多图,均为荷兰农村,五光十色,令人迷醉:
当今中国正处在一个历史的转折点上。改革红利、人口红利、低成本优势已经或即将耗尽,我们正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和国计民生的稳定,是一个关系到大局的问题。就像一辆自行车,只有当它在行进中的时候,才容易保持平衡和稳定,一旦停下来,想叫它不倒是很难的,恐怕只有专业的杂技演员才做得到。
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就像是上苍留给中国的一个抓手。
尽管农地改革是一道很难迈过的坎,尽管我们的农业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笔者仍然对新一轮改革充满期待,对中国农业的未来充满希望。
我希望未来的中国农民,都会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有建在自己土地上的房子。这些土地和房子可以由他的子女来继承,也可以随时卖掉,卖房卖地获得的资金,他可以拿到城里买房,也可以拿来投资创业。不要小看了土地(包括宅基地)货币化所产生的这笔钱,可能对于90%的中国农民来说,这是他们人生中最大的一笔财富,是他们走上城市化道路的“路费”,是他们从农村“娘家”获得的一笔“嫁妆”,是他们开启新生活的启动资金——最关键的是,这笔钱本来就是属于他们的。
我希望农民都能住得宽敞舒适。城里人如果觉得在城里住得太憋屈,也可以到农村买宅基地建别墅,周末或者假期可以带家人来乡下放松放松;或者退休了干脆住到乡下来,享受乡村的新鲜空气和宽松环境——城市化达到一定阶段后,逆城市化将如期而至,但这同样是利好,人口的自由流动能创造新的价值,促进城乡优势互补。
城里人想投资农业?随时欢迎,你可以买大块的耕地做农场,也可以在郊区买小块地建温室做设施农业,还可以买下大片的草场放牧牛羊,在中国过上澳洲新西兰那样的田园牧歌的生活。农业虽然回报低一点,但是非常稳定,适合做成百年农场,传世家业。
我倡议把中国的农村建成一个海绵社会。“海绵社会”这个词,是笔者从城市规划领域借过来的。这些年来,因为一些大城市的排水系统建设滞后,导致部分城区一遇暴雨便成泽国,规划部门由此提出了一个可以多渠道、多途径储蓄、排放和利用雨水的“海绵城市”概念。我借用这个概念,旨在推动建设一个充满弹性和包容,可以吸收、消解城市社会振荡和资源溢余,与城市之间互有调蓄功能的农村海绵社会。
一个具有海绵社会特质的农村,与城市的关系是有机的,城乡之间的壁垒消失殆尽,资金和人才来去自由,城市经济繁荣稳定时它会跟城市共同进步,城市出现振荡时它能对整个社会起到减震和稳定的作用。
资源在流动中增值。拆除城乡壁垒之后,当所有生产力要素能够在城市与农村之间自由流动,这个重大利好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许只有改开之初大开国门、加入WTO可与之相比——四十年来,我们常常强调对外开放,却很少有人深入思考,其实我们国内连城乡之间的壁垒都没没有拆除,我们对内的开放都还远远不够。
中国农业之病,在于农民与农地之间,被制度所阻隔。而祛病之方,有似于龚自珍疗病梅之法:“纵之顺之,毁其盆,悉埋于地,解其棕缚,以五年为期,必复之全之”——土地集体所有制就是病梅之盆,新一轮的土改,就是要打破这个盆,让中国农业这株梅花,把根扎进中华大地的广袤沃土。
惟其如此,方得树大根深,花繁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