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察举制,举荐者负连带责任 (史海钩沉)
汉代察举制,举荐者负连带责任
作者:Brigade
中国历史上“门阀制度与科举制”,选士制度各有优劣,秦汉隋唐诸朝造就了不同的人才。
察举制由汉武帝于公元前134年确立。察举制不同于先秦的世袭和后来隋唐的科举制,主要特征为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及选取人才,推荐予上级或者中央,被试用及考核后,再任命为官职。
定期的察举科目称为常科或岁举,如孝廉、秀才科;由皇帝不定期地下诏要求贡举的为特科、制科或诏举,如贤良、文学、明经、有道等科。察举的对象,既有平民,也有现任的吏员。孝廉科是汉代最主要官员来源之一。孝廉是董仲舒的建议,各郡、国每年察举孝者、廉者各一人。孝廉举人至京师后,入郎署为郎官,承担宫廷宿卫,观察一下大臣们如何做官,以后升迁。察举以推荐为主,考试为辅。推荐过后要经过考试复核;复核合格后才能量才录用。
但是,经过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以及多年战乱,估计地方长官的文化水平也很低。谁知道西汉自汉武帝起有什么才德兼备的地方长官?选人最多的举科是“孝廉”,孝廉是“孝顺亲长、廉能正直”,这是典型的儒家道德基础,原型应该是舜帝,传说他如何如何孝顺。既然是地方官举荐的,所以,这不算什么客观标准。比如说甲乙两个青年才学水平差不多,怎么判断甲比乙更孝廉?难道像舜帝年轻时那样,后妈要害死他他还把后妈当做亲妈一样孝敬?
大约为了防止乱举荐,所以,汉代规定举荐得当与否,举荐者和被举荐者都要负连带责任。
汉武帝同董仲舒讨论举“贤良文学”之士,董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主张更化善治,“罢黜百家,表章六经”。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西汉就没法再出现贾谊司马迁这样的人才。
董仲舒本人的学术水平很平庸。文字水平远不及司马迁,虽然传说司马迁也师从董仲舒,但是,司马迁是要写历史的,自然把能读到的文献全读了,其文字水平,并非是哪个老师的功劳。反过来说,司马迁史记中所描述的三皇五帝儒家道德典范的传说,应该受到了董仲舒独尊儒术的影响。
汉武帝很重视贤良文学(贤良-德,文学-才),可惜,总体来说,那时文学之士稀缺,就碰上了董仲舒这样一个迷信鬼大骗子。董仲舒居家写《灾异之记》,当时辽东高庙发生了火灾,主父偃把书上奏给了汉武帝。汉武帝让学者讨论,以为该书讥讽朝政。董仲舒的学生吕步舒当时也在场,他不知这是老师的作品,批评此书是“大愚!”结果,董仲舒被判死罪。后来被汉武帝赦免。被废为中大夫。以后董仲舒再也不敢宣传“阴阳灾异”了,晚年“居家以修学著书为事”。试想,汉武帝为什么这么生气? 我推测,无非根据《灾异之记》,高庙起火是上天降罚,要改朝换代吧。董自立异端邪说。汉武帝又迷信。
董仲舒其学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建议以“弱枝”或“小末”的方式严禁王侯大臣擅权,并杂以阴阳五行说,提出天人感应、三纲五常等重要儒家理论,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串在一起,形成帝制神学体系,流行于汉代的谶纬都是继承了董仲舒的感应、灾异之说。董仲舒还把《公羊春秋》用于司法上,提出“《公羊》治狱”,即《公羊董仲舒治狱》,是汉代酷吏产生的基础。
天人感应,谶纬,都是迷信。汉武帝的迷信跟董仲舒的迷信学说没有关系吗?因为汉武帝的迷信,才会有巫蛊之祸,连累皇亲国戚(包括卫子夫和皇太子),死了几万人吧。
汉人如此迷信,以至于察举中有一科叫做“阴阳灾异”:受董仲舒等“天人感应”学说的影响,汉皇帝深信阴阳灾异与国家治乱安危有密切联系,每当阴阳错谬、风雨不调、社会动乱之际,皇帝就下诏举荐通晓阴阳灾异之士,以便调和阴阳、安顿民心。阴阳灾异,真是误人子弟,误国殃民的学说。
神权、君权、父权、夫权,更是遗害中国到现在的大毒草。总的来看,西汉毕竟是草莽刘邦打下天下未久,没有底蕴,汉武帝开拓新的选才文化又碰巧问道于盲,结果人才更加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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