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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SCOTUS) (中国论坛)

作者: 主流, 发表于: 星期五, 十二月 11, 2020, 21:47 (1445天前)

美国的最高法院

岩华观念:这次裁判川普败诉的美国最高法院(SCOTUS),由八名法官(Justice)和一名首席法官(Chief Justice)组成。不出所料地一致通过:驳回川普提出的“投票无效”诉讼。最高法院法官是由总统提名,参议院通过的才能获任的,这次最高法院里,包括川普10月27日提名的艾米·康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保守派法官占了六位之多。这正是为什么川普派如此自信、并急于将选举纠纷上诉到最高法院的原因。但川普派低估了最高法院的独立性,每位法官一旦上任就是终身法官,包括总统和参议院再也无法解聘或控制,他们只以法治精神和专业规则行事。

我说过,美国是公开透明社会,民主法治观念不仅在行政司法和立法系统早已根深蒂固,更深植于每个国民心中……刚刚有人问我:如果川普私下命令或金钱贿赂亲信法官,会怎么样?我回答说:这在法治不成熟的政体,也许行的通,但在美国,无论川普派还是法官都不敢、也不会这么做。

首先,如果川普这样做就是“干涉司法(Interference in justice)”,这是非常严重的联邦重罪(Federal Felony),比败选的后果更惨、更可怕;第二,法官可能不但不会听命,还可能与FBI联手取证,立即揭发。第三、即使川普和法官能够保密,每个环节的经手人随时都会揭发出来……那是比尼克松垮台更愚蠢的自取灭亡。所以,即使川普敢愚动妄想,他身边的高参都会坚决反对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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