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需谨慎 (中国论坛)
岩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需谨慎
巨大隐患!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岩华观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不断改革是好事。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必须谨慎。目前,村内宅基地和公共用地(建设用地)实际控制在个别村官手中,官小权大,缺乏监督,这正是目前中国农村的通病。如果全国70多万个乡村的“土地的处置权”,直接交给这些不受监督、没有法治、甚至缺乏基本制度管理的土皇帝,那么普遍的官商勾结,黑箱作业,贪污腐败,以及农民受害集体上访、群体事件,将一发不可收拾!
特别是现在,中国1700多个县市以上城市(1334个县市,334个地市,34个省市),周边及城中村,农村土地价值已经寸土寸金。近年来,动辄贪腐几亿到几十亿的土地弊案,都是村官们擅自勾结开发商制造的,经常成为震惊世界的大新闻。现代世界人们无法理解:作为国家主要资源的土地,各级政府怎么会袖手旁观?而任由几个农村“土皇帝”胡作非为?据国务院信访局统计:目前中国绝大多数“越级上访”的群众,都是最基层的受害农民。现在,全国“扫恶除霸”还没取得最后胜利,如果村官们获得了名正言顺、不受控制的土地处置权,那全国各种土地贪腐弊案,势必一齐爆发……
这些年来,我反复提议在农村耕地和宅基地,给农民确权颁证后,其余公共土地和建设用地,应划归县市以上国土局。就象城市早已运行有效的国有土地管理一样,实行“挂拍招”(归国家所有,由政府按公开透明程序,向市场拍卖和招商)。当然,农村的道路、水电、厕所、消防、医院、图书馆,以及污水和垃圾回收系统等基础设施,也由政府各职能部门建设、管理和维护。农村干部应与各级政府公务员一样,由政府发薪,为村民服务,而绝对不能取代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农村“土皇帝”,拥有巨大而不受监督的“农村土地处置权”。
事实上,农村集体耕地和宅基地“确权颁证”后,最先应该做应是:允许农民买卖、抵押和继承“土地使用权”。就象1980年习仲勋书记在深圳开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化”(带给中国城市40年的经济奇迹)。打破通往三农现代化最后一到障碍,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为中国再带来几十年的经济增长,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繁荣富强。但此时此刻,恰恰不应把“农村建设用地”,交给产权不清,缺乏监督的土皇帝去“入市”,那将引发灾难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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