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深改:必须还给农民产权 (中国论坛)
三农深改:必须还给农民产权
作者:岩华,中华研究所
真实的“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在浙江的试点县,一个村的干部(所有者)把全村农民(承包者)的剩余宅基地,每年每家1000元的极低价格,转租给一外来商人(经营者),租期长达30年。干部联手商人把宅基地抵押给当地银行,获得百万贷款……然后商人跑了,干部分脏后不再管,银行整天追着农民要债……
真正给予农民土地物业的产权(property right),就是允许城乡居民按照市场价格,买卖、抵押和继承农村土地、宅基地及物业,这才是让农民拥有真正产权,并可迅速发家致富的唯一途径。而不是搞形式主义的“三权分置”,以保护农民的名义变相剥夺农民的产权。如果“你的土地物业”却不允许你买卖,那这是你产权吗?
这类似英国“土地公有”时代,1589年那条“保护农民”的荒谬法律:每户农民须保有四英亩(acre每英亩相当于6华亩)不能出售。结果导致英国绝大多数农民陷入贫困,一边是土地浪费荒芜资源,另一边需要土地的农场主又无法发展。直到1775年,英国上议院通过《private act(私有法案)》,农民可以按市场价自由买卖抵押和继承土地物业。农业才迅速发展、农民才真正致富。欧洲各国纷纷效仿,从英国开始了一场“农业革命”,并引发工业革命,改变了近代史进程。
中国人拥有土地产权的历史比西方早了20多个世纪,因此比西方进步近三千年。最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管鲍之治,郑国子产,韩魏维新,就开始“废井田、开阡陌”,把王公贵族的大块井田(一井相当于2400亩),划分千百块(阡陌)卖给一家一户的农民,齐郑韩魏等迅速国富民强。后来秦国“大良造(改革者)”商鞅,学习齐郑韩魏经验,开始了更彻底的“商鞅变法”,在世界上第一个实行法治国家及市场经济,使秦国迅速崛起、吞并六国,一统天下。从此,中国从秦汉到唐宋明清,都实行这种土地私有、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一直做为世界上最强盛最发达的国家,领导世界3000年!
中国土地史上唯一的倒退,就是“王莽篡汉”,王熟读诗书一心“复古周礼”,乃没收农民土地改为“王田”,实行土地公有。农民大量饿死,引发“绿林赤眉”造反,王莽被杀。刘秀平定天下,把土地还给农民,东汉又恢复繁荣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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