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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不应成权利特区 (中国论坛)

作者: 主流, 发表于: 星期五, 三月 27, 2015, 22:31 (3326天前)

“自贸区”不应成权利特区

作者:岩华,中华研究所

上海等地设立“自贸实验区”的意义,应是做改革开放的先锋和制度创新的实验区,打破长期的束缚和过时的陋习,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可以向国内复制普及的制度,促进中国更深更广的改革开放。但绝不应搞成一种挖国家墙角,走私舞弊的“权利特区”。

事实上,上海原来计划的“自贸区”模式,只是国外的Free Trade Zone(自贸园),是一国之内的“免税区”。在外国市场受关税保护的情况下,单方面开放自己的市场,极易成为外国产品倾销地,在国际竞争中形成对自身的不公平竞争,一旦管理不严就会沦为特权贪腐、走私窝点。事实上,这类免税区设置越多,对中国经济破坏性越大。

这与国际间正在兴起,各国相互给予减免关税、共同开放市场的真正“自贸区(Free Trade Area)”风马牛不相及!与美国在太平洋周边搞的TPP,与欧盟搞的TTIP等等,更是南辕北辙!国际上原有的汉堡及阿姆斯特丹、法兰克福等地“自贸园”,随着欧盟27国等建立真正的跨国“自贸区”,早就过时、已被淘汰。

因此,最初的“上海自贸区”的名称都涉嫌偷换概念,被怀疑是小利益集团鱼目混珠,以政治特权向中央挤兑经济特权,为地方利益牺牲中国整体利益。这种小把戏注定没有什么前途。但任由泛滥下去,却可酿成中国的经济乱源。在世界经济史上这类“自贸园”从没成过大气候。在台湾,类似的“自经区(Free trade zone)”也搞了20多年,除了炒卖土地、海关走私,至今什么也没有搞成。

今日中国的改革发展规划,决不能再沿用改革开放之初的那种“权利特区”思维模式,只允许一部分拥有经济特权者先富起来,将绝大多数人排除在外...今日改革必须奉行全局整体和公正平等之观念。避免在“官本位”体制下,引发各地“特权挤兑”,继续加剧地域、城乡及贫富的两极分化;避免大城市有大特权,小城市有小特权,弱势人口和地区(三农)被彻底抛弃。

改革开放36年来,虽然成绩辉煌,但贫富、城乡与工农两极分化已经非常危险,现在来到了让全国公民平等均富的时候。一个重要关系应明确:国家整体利益应高于任何地方利益,全民公平正义高于任何小集团主义,各地发展规划应符合全国的改革开放和均衡发展,而不是只想搞地方特殊化,以政治特权获取经济特权。

当前,中国的迫在眉睫的问题正是工农、城乡及贫富两极分化、结构失衡。在东南沿海因“过度开发”,导致严重污染、拥堵,高物价,高房价的同时,内陆农村日益空洞,一贫如洗。当务之急,必须平衡发展,实现公平均富:也就是开发中西部,建设新农村。同时,对外(而不是对内)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大势所趋,在世界范围内与各大经济体建立广泛“自贸区”,开创一个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大环境。

中国的重大改革应是,尽快开放银行、金融、医疗、电讯、能源等封闭垄断行业的民间和外国投资,引进市场竞争;国企改革的方向不应是引发更多贪污腐败的“混合所有制”,或让部分拥有特权的“民企参股”,而是开放那些国企垄断的行业和市场,让民企(甚至外资)参与公平竞争,让市场(marketing)起决定输赢,并以此来改革国企以适应市场生存,才能真正形成中国经济的效益最大化。

中国建立自贸区的优先方向,应是建立中日韩、东盟10国、欧盟、俄罗斯中亚、印度、中东、非盟等建立“自贸区”,最后,与美国共同推动新一轮WTO谈判进程,实现全球经贸和投资自由化。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善中国的整体经贸环境,开拓出中国经济的康庄大道!这才是未来改革开放的真正出路,而不为了一己之私,挖海关墙角,搞走私内耗。

从世界全局看,经济全球化对中国这样拥有“比较优势(Comparative advantage)”的发展中经济体,有更多的经贸利益。当然,对欧美等有“绝对优势(Absolute Advantage)”的发达国家也没害处,可形成优势互补。中国可通过推动全球经贸自由化,在全世界推行一场多赢游戏,最终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世界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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