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新疆问题,需从话语权入手 (中国论坛)
解决新疆问题,需从话语权入手
周农建,旅美学者
继天安门爆炸、昆明火车站恐怖袭击之后,北京时间4月30日,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又发生恐怖袭击爆炸,造成数十人死伤。在中国边疆地区,反恐问题实际上与民族问题纠结在一起。中国解决民族问题需从话语权入手。
近年来,每当发生一起与民族分裂势力有关的暴力恐怖事件之后,总是会出现一种呼声,要求反省和调整现有的民族政策,借鉴当代各国普遍采用的民族融合模式,采用治本之策。然而,这类呼吁最后总是不了了之。当局对策仍然不离老套的“软硬两手”的治标之策:要么严厉打击,要么经济安抚,跳不出宽严皆误的困局。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向前走,改革现有模式。然而,要改变现有模式,一直以来,却面临一个话语权的问题。
在中国,虽然具有最后拍板权的是最高决策者,但在民族问题上,具有话语权的,却是由自治区、民委、民族院校和民族文化研究机构等构成的“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当局而言,但凡要讨论民族问题,调整民族政策,第一步自然是按官方程序:请这些“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或方案。
由于区域利益相关、自身的少数族裔身份和被灌输的“苏联式”民族理论教条,建言者最后拿出的建议或方案,凡涉及大政调整,无非总是“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各个民族充分地行使当家作主权利”之类,即维持和强化现有模式。而凡是涉及恐怖暴力事件,则总是试图大事化小,并趁机要求经济安抚和政策倾斜,即维持和增加对某一族群的特殊照顾。
可见,在今日中国,要解决民族问题,要改变或调整民族政策,首先要解决的还不是具体方案问题,不是辩明是非的问题,而是话语权问题。要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不是没有治本之策,不是没有人提出过治本之策,而是由于扭曲的话语体制的存在,所有这些对策和建议都被当作程序外的“噪音”而被屏蔽了。这就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的道理。“正名”就是有关拥有程序内的发言权问题。没有发言权,当然就言不顺了。而言不顺,当然就事不成,一切改革都无从谈起。
如何解决话语权问题?
最佳的参考是符合当代世界潮流的“民主法治”。在这种制度下,话语权的问题会以一种最简便、最合理和最自然的方式得到解决。按民主法治原则,法律面前不分种族、阶级或身份,一律平等;按人头计票少数服从多数,占人口多数的声音,或者最有利于国家安定与社会和谐的主张,能够通过言论自由和民意选票而自然得到表达。这种公开透明、符合多数人意志的法制程序,全民就应遵守。
其实,倘若中国真正采用被知识精英、政治异议者和分离主义者歪曲了的,原本公正平等得民主法治,未必是一件坏事。因为按先进国家的民主法治,以及促进民族融合政策,民族分离主义根本就没有市场。从这一点来看,一些当局中人极力维持导致苏联解体的“民族政策”,是何等保守迂腐、贻害各方!
无论采用何种办法,目标应是消除现有的程序缺陷,使来自各族群的声音能够以一种自然的、公平的方式在程序内得到表达。当体制内的话语平台理顺之后,再来讨论有关民族问题的改革,才有可能真正辩明是非、达成最大社会共识,找到并顺利推行实现民族和谐与国家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
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维吾尔开始暴恐闹事后,中央不断加大对新疆的“扶植力度”,前几年增加各地对新疆对“对口支援”,提高克拉玛依油田对地方的提成,今年再增加对贫困人口的低保(已远远高与内地水平),这些暴恐闹事的确让其得到了他们想要的好处!
如果这种好哭的孩子多吃奶,“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成为与政府博弈的潜规则,岂不与中国追求的“和谐稳定”与中国梦,背道而驰?那么,中国人谁还会遵纪守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