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论坛

《中国论坛》是综合性论坛

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夹

直排显示

日本核燃料再处理危及世界安全 (中国论坛)

作者: 弗兰克, 发表于: 星期二, 十二月 04, 2012, 07:47 (4370天前)

日本核燃料再处理危及世界安全

作者:弗兰克·N·冯希佩尔、田洼雅文 发表于纽约时报2012年12月03日

今年,中国和日本就东海的一群小岛发生的冲突引发了许多忧虑。但是,可能会引发更多不稳定的一项开发却受到较少的关注:日本计划明年启动长期搁置的六所村核燃料再处理工厂(Rokkasho Reprocessing Plant),这一工厂每年可从乏燃料中提炼出多达8吨的可用于制造武器的钚。这一产量足以用于近1000颗核弹头。日本目前的储备有44吨,其中9吨贮藏在国内的设施中。新计划将增加日本的储备。

日本反复誓言永远不会开发核武器,现在也没有理由怀疑这一点。不过有更多的事情值得担忧:再处理不仅会给恐怖分子创造一个诱人的目标,而且还会为全世界其他国家设置仿效的先例,把世界推向狂热的核扩散。

一开始,与其他国家一样,日本认为,新一代钚“增殖”反应堆能更有效地使用铀,而要想获得启动这种反应堆的钚,就有必要对乏燃料进行再处理(中国核物理界一般称之为“后处理”——译注)。但是,铀一直廉价、量多。而规划中的“液态钠冷却增殖反应堆”则被证明昂贵而不可靠。日本自己的“文殊”(Monju)原型增殖反应堆仅在1995年运行了四个月,就因一场钠火灾关闭。运营商们仍在为重启该反应堆而努力。

日本转而采取了新的策略,将分离钚回收后再加入现有反应堆的燃料中。这一尝试由于技术困难和公众反对搁置了,而且,随着去年的福岛事故,这似乎已完全不可能。不过,日本仍旧计划对核燃料进行再处理。

日本是顶着国际压力这样做的。今年3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一场核安全活动中,奥巴马总统说,“鉴于我们正试图让分离钚这样的材料远离恐怖分子,我们绝对不能继续大量囤积这样的材料。”

不仅日本政府忽略这些,而且一些再处理的倡导人士还宣称,奥巴马政府实际上支持日本的钚回收计划。

日本坚称其储备是安全的,但只要潜在的核恐怖分子成功地盗窃一次,就会创造一场全球危机。更令人担忧的是,再处理工程会为其他追求“核选项”的国家提供一个幌子。

我们从1974年的事件中学到了这一点。当时,印度从美国的“和平利用原子能”计划(Atoms for Peace)中得到帮助,获取了浓缩钚,并将之用于一次“和平的核爆炸”。

由于自国务卿亨利·A·基辛格(Henry A. Kissinger)以来不懈的外交努力,再加上再处理的高成本,日本是目前唯一继续对核燃料进行再处理的非核武国家。不过,正与美国进行新的核合作协议(Agreement of Nuclear Cooperation)谈判的韩国,坚称应当与日本拥有同样的再处理权利。

韩国不是唯一这样做的国家。南非的能源部长最近重申了该国对再处理的兴趣。当被问到为何南非想要进行如此昂贵的一项冒险时,一位南非的核官员曾回应道,“再处理是当今世界的权力硬通货!”与此同时,伊朗坚称它拥有与日本同样的权利,并且正在建设一座与印度用来制造其首枚核弹类似的反应堆。

尽管再处理的成本增加了,新设施的成本每年约25亿美元,但日本坚称,这是处理乏燃料的唯一可行的选择,而乏燃料正在填满日本反应堆的冷却池。但是,更容易的替代方法是存在的。

当多数其他国家核电厂的冷却池需要腾出空间的时候,它们将一些较老的、较凉的燃料取出,放置到工厂安全范围内的空气冷却筒仓中。这样做的成本是再处理的5%。最终,乏燃料将被运输至一处地下存放点,与再处理后的高放射性废料处理方式一样。

日本和韩国的再处理倡导人士称,核电厂周边的社区不会允许干式贮存,这样的话,一旦乏燃料池填满了,核电厂将不得不关闭。

但是,在这两个国家,核电厂所在的地方政府都会因此得到大量的补贴和税收,在日本,这基本是市政收入的50%。他们不太可能仅仅因为不喜欢更多的乏燃料贮存在反应堆设施中而迫使其永久性关闭,尤其是向他们解释了干式筒仓贮存的安全优越性之后。

奥巴马政府应当清楚地向日本政府强调,分离更多的钚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相反地,两国应当联合起来,发起一项减少现存分离钚储备的全球性倡议,方式是不鼓励进行再处理,鼓励对已经分离的储备进行安全处置。举例说,这一目的可以通过封存钚并埋到地下三英里的深洞里来达到。

浪费纳税人数万亿日元是日本的问题。但是,它带来的风险关系到全世界的安全与稳定。全世界主流国家都应警觉起来,并团结一致坚决制止。

弗兰克·N·冯希佩尔(Frank N. von Hippel)是普林斯顿大学的公共与国际事务教授。田洼雅文(Masafumi Takubo)是日本的核政策分析师。

  338次阅读
帖子总数: 9902; 主题总数: 7721; 注册用户: 149; 当前在线: 879 (0注册用户; 879游客)
论坛时间: 2024-11-21, 03:19
Copyright (c) 2009-2016 中国论坛 版权所有 | Designed by 纽约网站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