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船必须进入钓鱼台12海里,巡航及驻守 (中国论坛)
中国公务船必须进入钓鱼台12海里,巡航及驻守
主流
全世界都明白看到中日在钓鱼台的“领土争议”,美国及中国都正式文件和历史记录,证明中日钓鱼台争议的来龙去脉,但为什么日本却故意“明白装糊涂”,否认钓鱼台存在领土争议呢?因为,在现代国际法治体系,这是一个“法律适用”问题。
如果日本在外交和法律上承认钓鱼台属于“争议领土”,那么按照日本国内和国际法律,日本就不能擅自出动武装警力驱逐他人,或采取单方面措施开发利用,更不能出动自卫队来解决“领土争议”。否则,就违犯了日本的《和平宪法》及国际法律。
因此,要求日本在外交和法律上承认钓鱼台属于“争议领土”,正是中国与日本和谈的前提条件,只有在这个简单基础上,中国才能在东海边界和钓鱼台开发等问题上,与日本妥协合作。如果日本否认这个起码事实,中国与日本就没有什么好谈的!也没有必要在其他问题上“浪费时间”。
中国应在钓岛领海内,日常巡航及长期驻守
如果中国的公务船只在钓鱼台12海里外海巡航,渔民只在“附近海域”活动,那就无异于变相承认日本仍对钓鱼台保有某种“实际控制”。日本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民族,既然它在钓鱼台“现实”没有被打破,那为什么要对中国在外交和法律上让步呢?
因此,中国的公务船必须在钓鱼台12海里领海内,持续日常巡航及长期驻守。在现实上打破日本的“实际控制”,造成钓鱼台“主权争议”的既成事实。那么,只要日本在法律和外交上明确钓鱼台属“争议领土”,中国就可以做出让步:撤出钓鱼台领海的巡逻船,与日本协商合作,恢复钓鱼台的平静。
日本恶意冲撞或动用自卫队,解放军就出兵
中国大陆的海监、渔政及台湾的海巡等公务船,属于非武装或轻武装的民警船,没有攻击其他船只的能力,更不会发动战争。只是主权显示或政治宣誓,对别国没有威胁,也没有引发武力冲突危险。因此,日本只能以海上保安厅船只“自卫”--也就是说,日本无法阻拦大陆和台湾的巡航。
但是,如果日本强制拦截或恶意冲撞,或出动自卫队对付中国公务船,那就改变了问题的性质。那样,解放军出动海空军及导弹部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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