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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保钓力度”还应继续加强 (中国论坛)

作者: 主流, 发表于: 星期二, 九月 18, 2012, 17:54 (4447天前)

中国的“保钓力度”还应继续加强

主流

中国海监和渔政船巡航钓鱼台只是好的开始,但上次进入钓鱼台12海里的海警船为6艘,这次却只有3艘;更多的渔船也没有进入钓鱼台领海基线。这将给日本一个错误信号:中国保钓的密度和力度在逐步减少!无异于变相鼓励日本冒险犯进。中国应待继续加强对钓鱼台的实际控制,循序渐进,步步为营,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日本出动自卫队、逮捕登岛者,只是吹牛!

日本所谓的“出动自卫队”,或“逮捕登岛外国人”,只是典型的大话吓人,自欺欺人的空头威胁!日本自己完全知道,那样无异于自杀――日本政客虽然莽撞,却并不愚蠢疯狂――正如东京政客私下议论的那样:“招致解放军出手的话,日本根本不是对手,结果将是更大屈辱和退让”。

事实上,日本这次在“踢到铁板”后,自知理亏,已经“审时度世”改变许多原来习以为常的蛮横做法。例如,日本官方首次不再强调钓鱼台只叫“尖阁群岛”(开始妥协);不再强行拦截及故意冲撞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渔船及公务船,以便“万无一失”;不再强调“固有领土”说法,首次想把钓鱼台问题拿到国际上去(或国际法庭),以避免日本必输的“武力解决”等等。

美日安保条约涵盖钓鱼台,意味着什么?

虽然美国一再重申:《美日安保条约》涵盖钓鱼台,但那并不意味着美国一定会介入中日冲突,或者日本一厢情愿的“美国武力保护日本”。其实,“美日安保”是个很模糊的双边条约,这在西方法制体系下,缺乏真正的法律效力。即使最显眼的第五条也只是说:一方遭到攻击时,另一方有义务根据本国法律,采取协调行动,行动前通知对方。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条约并没有规定另一方到底该采取什么行动?也没有规定如果另一国的“行动”,在法律程序上“没有通过”,又该怎么办?

另外,“美日安保条约”还有更重要的一条,限定了这类“行动”主要是“协防”,而不是强制出兵之类的“共同防御”。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对日本一再强调:日本必须自己承担防卫的“主要责任”,而美国只有“次要责任”。这也就意味着,即使美国执行“安保条约”,也许只是在武器供应、外交情报等“后勤支援”方面,提供“协防”。如果中国不首先攻击美军,美国就可避免与中国直接武力相向。

在美国内部,其实最主要关心的是如何从中日冲突中脱身?如何不被日本扯进东亚的武力漩涡等等,这才是美国最紧迫的“现实问题”。因此,如果中国在外交、军事和政治上,拿捏准确,功夫到家,日本这次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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