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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新农村的“便捷之路” (中国论坛)

作者: 主流, 发表于: 星期日, 八月 19, 2012, 23:50 (4476天前)

建设新农村的“便捷之路”

岩华

建设新农村最简单的办法:凡是符合政府土地规划和各地提供的各种“标准样式”,农村建房或农民购房(每户只限一套),由政府给予几万元补贴,并发给两证、允许交易、抵押和继承――中国的“新农村建设”将以最快的速度,焕然一新。

目前,农村最突出的就是“脏乱差”问题,各地政府应全力建设道路、水电、地面硬化、冲水马桶、下水道、垃圾回收等建基和民生设施,为农村建设一个安全、环保、便捷的好环境,把农村建设成一个个现代化小城区。

那样,农村房产和宅基地价格将会一夜暴涨(每户10万元以上),农民将成为“有产阶级”,政府就可征收“物业税(税率百分之几)”,迫使那些闲置荒芜的土地、房屋和宅基地,必须出租、出售,或转为耕地(耕地没税),否则,就损失巨大,就无法继续白占。

那么,农村大量闲置荒芜、一钱不值的农田、房屋和宅基地,都会以最快的速度利用起来:大量农民卖掉多余的房产,获得资金移居城市;大量剩余宅基地转化为耕地(否则交不起税),专业农民将有更多耕地扩大再生产--这才能形成真正“节约土地”的良性循环。

但绝不是强拆农家院,强迫农村居民(无论是否种地)一起“上楼”,那不但节约不了土地,反而破坏农业生产。真正的农业现代化,土地资源将获得最大利用和效率,中国粮食不仅可以完全自给,还可大量出口。

对那些无力建房或买房的农村“老弱病残”,或创业失败者,由政府从“物业税”中拿出一部分,为其建设免费的“安居房”(即专门为穷人居住的“广厦工程”――借用杜普:“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免费提供其最低生活保障。安居房产权属于政府,只照顾收入低于贫困线的农民居住,但居住者无权买卖、继承或转租。

由农民自主建房或购房,国家公平补贴,民资银行或信用社为农民提供抵押贷款,就可避免政府强制、滥权和贪污,也避免了政府过度负债的风险。这种在先进国家早已验证的柔性化、市场化办法,是中国新农村建设的最佳选择!

中国的“建设新农村”将在今后十至二十年内,改变几亿人的生活方式和未来命运,随着农村的全面建设将带动交通、水利、能源、电讯、地产、建材、钢铁、家具、电器等各个相关产业,共同发展,并维持中国经济高速增长。

新农村建设在改善农村民生的同时,将拉动内陆的就业和消费。只要中国经济按目前速度再继续十几年,就会一举超越美国,当之无愧地成为世界最大经济体。而新农村建设完成之日,就是整个中国全面现代化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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