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中国需要政治稳定和相互妥协 (中国论坛)
中国需要政治稳定和相互妥协
――重庆问题和王立军事件“只是一个孤立事件”
作者:主流,《中国论坛》社论
中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取得辉煌成果。今日世界,中国的国家地位和人民福祉与日俱增,全球华人无不扬眉吐气!这个趋势继续下去,必将开创中国近代以来从没有过的繁荣盛世。
虽然中国民主法治、政府廉洁和自由人权等各方面,有待改进,但中国的改革开放或快或慢,却没有停止。特别是近20年来,中国的新型领袖吸取过去“你死我活”与阴谋诡计式政治斗争的惨痛教训,保持了稳定和谐、相互妥协和不断改进。
现在,中国面临着斩新的转型和升级,更需要一个团结宽容、相互妥协、不断进步的政治大局。
重庆问题和王立军事件,我们希望正如外交部所讲,“只是一个孤立事件”。这类事件只应促进中国的改革开放,而不应导致分裂或倒退。打黑除恶没有错,但必须遵守法律程序,人治手法和极端主义应该纠正,形式主义或义和团式的民粹倒退,决不允许。涉及到个人问题,功就是功,过就是过,法律应奖罚分明,奖功罚过。
最重要的是,中国的改革开放,就是要改掉坏的,保持好的,并把好的政策法治化,制度化,不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中国未来的改革开放,应在维护中央权威,遵守法律的情况下,允许地方政府及官员之间,相互竞争,公平竞选。不应“枪打出头鸟”,而应鼓励和宽容改革;允许先行先试,但应虚心接受批评,做到有错就改。正如邓公所说:允许犯错,但不允许不改革。
今后,中国应不断改革制度和法律,允许各级政府和人大、政协等,逐步实施和扩大“差额选举”。由党内而党外,由政府到民间,实行民主竞争,优胜劣汰。这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民主进步的最佳保证。
中国的政治未来,应该更公开透明,遵循民主法制,鼓励民间监督和批评。在这个过程中,政治高层应在法律和制度下,相互妥协,彼此尊重,谨守中庸之道,避免矫正过枉。中国的发展需要一个团结稳定,和谐宽容,相互妥协大环境,在这个大局下,一切分歧服从总体。
重庆问题:再次验证中国政治的“中庸之道”
重庆问题:再次验证中国政治的“中庸之道”
作者:伟达,在美国从事国际文化战略研究和咨询
近两年来重庆在中国弄出了不小的动静,唱红打黑,招商引资,“蛋糕”分享,等等。但突发“王立军事件”。迄今为止,中国官方对此次蹊跷事件只发了几行字的短消息,便再无下文,估计如果不是美国国务院对此事发言在先,中国那边可能干脆就“保密处理”了。公众和外界现在只能就此猜谜语了。看来中国离真正落实现代社会所必须的公众知情权,还有长路要走,尽管近年来不少政府部门都设立了所谓发言人制度,但一遇关键和焦点问题,发言人便形同虚设。
即使是猜谜语,此事也完全是匪夷所思,因为“重庆模式”的政治标签是社会主义复兴:英明的领导人为民作主打黑除恶,弘扬红色文化加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等等。资本主义在这里可以是招商引资的对象,但绝对不成政治文化主流,甚至还会被认为是“敌对势力”。那么怎么忽然间作为打黑的红色领导人之一,却私自投奔到典型资本主义的美国领馆去了呢?
类似的事情,在中国人记忆中似乎还包括当年的“林彪叛逃事件”。本来如日中天的副统帅,党章规定的领袖接班人,忽然说是乘飞机准备叛逃到当时的“苏修”及“社会帝国主义”那里去。消息传来不啻是晴天霹雳,让绝大多数人都目瞪口呆。具体内情内幕虽不得而知,但大家还是可以根据常识作出判断:事情的基本面出了严重问题!具体说来,就是“林彪事件”深刻昭示出所谓“文化大革命”的荒谬和失败。
回到今天的所谓“重庆模式”,有人可能会说其确实是为重庆带来不少发展变化,但切记当年苏联搞“斯大林主义”,也强行实现了向工业化社会的转变,而其中产生的巨大代价和隐患,历史已充分证明,为以后苏联的解体消亡埋下了深重的伏笔。“重庆模式”的重大缺陷,在于推行人治而非法治,强化政权而非民权,以政党文化取代公民文化,目前已直接导致“王立军事件”这样的反讽和内讧。
笔者以为,“王立军事件”再次从哲学与发展上,警示中国社会重视两大迫切问题。首先是应全面理解实践中国古典哲学“中庸之道”的思想和智慧。“中庸之道”不仅意味着做事应掌握分寸,不走极端,其还有一个关键意涵是从结构和成分的角度讲,要善于兼收并蓄,容忍瑕疵,才造就正常的事物和社会发展环境及氛围。所谓“水至清无鱼”就是这个道理。
这就要求人们平常对“形势大好,莺歌燕舞,英明正确,红黑分明”这一套说辞及现象要特别警惕,因为其违反“中庸之道”的基本规律,往往以“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譬如说打黑不错,但有什么可以监督打黑的人自己“不黑”?如果主观臆测打黑的人必定自己不黑,那就太过天真幼稚了。
再者,很明显就是中国社会的政治文明程度还有待提升。既然有人对政治有抱负追求,就应该提供合法公开渠道令其有展示之地,有不同和反对的观点也可以正常合法地表述,最后结果由人民通过选举表决来定夺。要让中国政治演化和权力变迁公开到台面上进行,在私下弄得你死我活是不文明欠改革的劣行,也严重损害国家的根本稳定与人民的核心利益。
王立军事件:中国司法改革与超越
王立军事件:中国司法改革与超越
王立军事件让人们看到,当下的中国政治还远远没有达到某些论者一厢情愿的中国式宪政的制度化状态,毋宁说是拜占庭式宫廷政治爆发权力斗争的前夜。在波诡云谲的政治斗争中,如何通过王立军事件,为司法途径挤出一条可能的出路,这不仅考验法律人的智慧,更加考验当政者的胆识。
毫无疑问,作为过去一周最劲爆的政治八卦,王立军滞留美国领事馆事件激起了无数的想象与口水。从叛逃论、滞留论、抑郁论、金蝉脱壳论,到乌有之乡的美帝挟持论,形形色色不一而足。然而绝大多数描述和评论,都不可避免地流于猜测与推断,无法得到正式渠道的证实,甚至无法得到两个以上非官方独立信源的证实。中国官方对此讳莫如深,真正直接面对这一事件的官方媒体,反而是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这实在具有莫大的讽刺意味。
王立军的戏剧性命运转折,不禁让很多人将他同唐代著名酷吏来俊臣对比。来俊臣以请君入瓮的典故和《罗织经》而遗臭万年,将王立军同他强作比附未必公平,然而面对强主,兔死狗烹的下场却不无相似。来俊臣顶峰时官拜洛阳令(地位相当于今天的北京市长),次年就暴尸街头;王立军同样前一年官至重庆副市长,次年却冒着政治生命终结、党纪国法处分的风险,远赴成都避祸。
网上流传着王忌其骄而祸己,欲弃之臣夜遁,入蜀,投西番之门而不入的段子,但并没有将帅反目的确切证据。而重庆官方对王立军的评价中则称:工作有时要求急一些,批评人不太注意方式方法,这种委婉含混的措辞,在政治蜜月期可以看做无伤大雅的嗔怪,却也隐晦地标注了现代的酷吏本色。
然而,21世纪的中国毕竟和武则天时代相当不同。其中关键差别之一是,传统体制下天下英雄尽入彀中的格局不复存在,社会分化为众多具有自主性的阶层与群体,不必事事听命于官府,而律师群体正是最典型的例子。
对于很多刑事辩护律师来说,王立军事件不啻是一副兴奋剂。自李庄案以来,历经北海案等一系列屡败屡战的经历,中国刑辩律师群体一直笼罩在悲情气氛中。已经有多位律师半戏谑半认真地呼吁,如果王立军事件进入法律程序,可以考虑恢复李庄的律师资格,让他为王立军代理案件。而李庄本人也于2月8日表示,愿意为休假式治疗中的一切病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如果真有那一天,(我)愿意只身前往重庆出庭,为病人免费辩护。
李庄的表态,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受害者笑到最后报复式的扬眉吐气,但真正要和王立军一同走上法庭,在技术和政治层面,短期内都没有更切实的可操作性。且不论王立军方面目前正处于紧张的政治博弈阶段,李庄如果以公民身份辩护,在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会见权等方面都将受到诸多限制,而他被吊销的律师执照,也并不随着王立军的倒掉而自动恢复。对于律师群体而言,他们也不过是借着信息管制的短暂混乱与真空,一吐心中积郁的怨气。发言者固然扬眉吐气,旁观者却当不得真。
坊间流传称,前重庆市公安局长文强临死前,已经诅咒王立军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法学教授贺卫方2011年4月发表致重庆法律界的公开信,其中也告诫王立军:尊重独立司法对于手握大权的人一样重要,文强在炙手可热的时候根本不会意识到这种独立性的价值,但一旦沦为阶下囚,他也许幡然醒悟,深刻地感受到,没有独立的司法,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这段话如今被看成是一语成谶的先见之明,然而要摆脱政治权力的全能诱惑,除了学者的激情呼吁外,也同样需要现实机遇和操作手腕。
很多评论者将这位副部级警官的出走,同当年林彪九一三事件相提并论。但从形式上看,这次更类似于六四后方励之避难美国使馆的事例。然而不管是九一三事件还是方励之事件,当时都没有在司法轨道上解决问题的任何可能性。如今王立军与上司决裂,同样有浓重的政治色彩,甚至不排除卷入高层内斗的可能。但是此前的法律斗争并非全无意义,正如著名律师斯伟江评论的,万一王立军出事,律师也会不遗余力地保护他的合法权利,这就是李庄案的意义之一。另一位来自上海的律师也呼吁:避免王立军事件仅成为某些人人治权谋的闹剧和牺牲品,力促事件成为推动国家民主法治进程的鲜活案例和典型教材。
19世纪的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曾经指出,美国民主的一个特征是,所有的政治问题,最终都会转化为法律问题。以此来观照王立军事件,如何从信息铁幕笼罩下的饥渴中缓过神来,超越政治八卦与秘辛的层次,让事件可以光明正大地得以讨论,让当事人能够堂堂正正地得到一个程序救济,这不仅需要媒体倾注热情,同时更需要政治决策者有胆有识的善意回应。
王立军事件让人们看到,当下的中国政治还远远没有达到某些论者一厢情愿的中国式宪政的制度化状态,毋宁说是拜占庭式宫廷政治爆发权力斗争的前夜。在暗潮涌动的政治斗争中,如何透过王立军事件,为司法途径挤出一条可能的出路,这不仅考验法律人的智慧,更加考验当政者的胆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