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是中国最高的“核心利益”? (中国论坛)
“政治制度”是中国的最高核心利益?
中国政府首次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指出中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政治制度等六大核心利益。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就是把维护中国的“政治制度”这个纯粹的一党之私,置于中国安全及国家利益之上,明确的把党与国家的利益分裂开来,形成矛盾对立体,这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严重倒退!如果维护“政治制度”不变,竟是中国的核心利益之首,那还要“改革开放”干什么?保卫中国目前的“完美体制”,打击一切异议者、改革派、关起门来做皇帝就是了!
改革开放的倒退——把“政治制度”做为中国核心利益之首
作者:程翔
负责国家安全事务的国务委员戴秉国,发表了一篇题为《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2万字长文,阐述中国的和平崛起政策,文章关键之处是正式宣布维持中共的“政治制度”不但是国家的核心利益,而且是比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更重要的核心利益之首。
戴秉国的原文是这样:“什么是我们的核心利益?我个人理解,一是中国的国体、政体和政治稳定,即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中国的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三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这些利益是不容侵犯和破坏的。”
这是中共第二次作出同类的阐述。第一次是在2009年7月28日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会议上,当时代表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对话会的戴秉国就说:“中国的核心利益第一是维护基本制度和国家安全,其次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第三是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这两个表述共同的,是把维护中共的统治地位看成比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更为重要的核心利益;所不同的,第一次的表述还是“犹抱琵琶半遮脸”,到了第二次表述时,就赤裸裸了。
根据这个最新的表述,凡是提出废除“一党专政”的、凡是质疑“一党专政”的合法性和认受性的、凡是揭露“一党专政”下种种弊端的,都违反了国家的最高核心利益,当局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整治这些提出异议的人。天下还有比这更荒唐的吗?
这就等同现行中国宪法序言写下的四项坚持(其中之一就是维护共产党的统治地位),凡是反对中共执政的言论和行动,客观上已经违宪,在法律上已经可以被严惩一样。
维护中共“一党专政”的统治地位,一直是中共思兹念兹的事。过去,它在宪法层面上作出硬性的规定。现在,它还要从意识形态上把它提升为国家的最高核心利益来加以巩固。中共愈是这样做,就愈突显出这个政权本身与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矛盾和冲突。
事实上中共为了保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处处把一党之私置于国家之上,这已经是一贯的做法。这在所谓“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中尤其突出。例如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提出树立“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即“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20字价值观[2]时,就已经把党的利益放在人民和国家之上。
在政法工作中也是如是。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2007年12月25日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对大法官、大检察官提出政法工作要实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要求。这是所谓司法工作的“三个至上”,把中共的利益放到最前。他又强调要“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
这是所谓“三维护一确保”,也是把保卫中共的执政地位放在第一位[3]。
问题是:当党违背了国家利益时,如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时期,人民是以捍卫党的继续统治来体现维护国家利益呢?还是以推翻这个党来达到维护国家利益的目的呢?
正如已故中共总书记赵紫阳说,党的执政地位需要靠政绩来维护,不能靠写上宪法来保证[4],人民是否接受某个执政党的统治,也是取决于它的政绩,而不是靠强迫人民接受它作为国家的核心利益。
在这个问题上,中共最新的表述是严重的倒退。中共未执政前,到处呼吁废除“一党专政”。毛泽东说:“结束一党治国才有民主可言。”[5]邓小平也说:“我们反对国民党以党治国的一党专政,我们尤要反对国民党的遗毒传播到我们党内来。”[6]半个世纪以后的中共却是用种种手段来维护落后的“一党专政”制度。
一百多年前梁启超就指出,国家和朝廷不能等同。他说:“朝廷由正式成立者,则朝廷为国家之代表,爱朝廷即所以爱国家也。朝廷不以正式而成立者,则朝廷为国家之蟊贼,正朝廷乃所以爱国家也。”[7]用今天的话说,爱国不等同爱党,当党做得不好时,匡正这个党乃是爱国的正途。同这些先哲比,中共把自己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的做法,又如何能服众呢?
注释:
[1]原文刊登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并在外交部网站发表
[2]见新华网北京2008年12月30日电
[3]新华网2007年12月25日报道
[4]见赵紫阳回忆录:《国家的囚徒》
[5]1944年毛泽东与美国驻华官员谢伟思(John Service)等人的谈话(原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等编《党史通讯》1983年第20至21期)
[6]《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2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7]《新民说》第六节“论国家思想”
不能维护国家主权,何以维护“政治制度”及政权?
如果不能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钓鱼台丢了,与日本侵略者签下新的“二十一条”之《东海协议》,中共的“政治制度”及政权,就是非法反动的,何以继续维持?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白皮书无异于宣布中共“停止政改”
白皮书无异于宣布中共“停止政改”
作者:一戈
外交是内政的延伸,中国发展到当今阶段更是如此。所以,《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也可以作为施政宣言读。六大核心利益里,内政有两条,一是“国家统一”;二是“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看似不言而喻、老生常谈,实乃“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沉痛之言,字字围绕“政治改革”。
目前,有分裂之虞的至少是三大地区:台湾、西藏和新疆。“一国两制”对台湾没有吸引力;西藏“高度自治”在中国没有可行性;“柔性治疆”与“疆独”的拉锯战则胜负未卜。改革开放之前,“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毫无疑问是用武力,台湾未敢言独。不料,后来“台独”势力利用大陆“和平崛起”,把独立大大推进向前,制造了现在勉强“维持现状”的局面。西藏和新疆的独立,过去根本没人敢大声说出来,只因政治改革放松了“地区控制”,形成了自治或独立运动。若拿“苏联解体”当作前车之鉴,结论也许是:中国不能付“戈尔巴乔夫新思维”那样的代价。
维持一个幅员广大、民族众多国家的统一,政治高压、军警管制、经济策略……多少手段都不够用。尤其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向与中央若即若离,没有铁腕,何以钳制?“政治改革”也者,控制放松之意。老邓他们说说而已,形势所迫有所松动,尺度看得是很紧的。雷声大雨点小,拿掉胡耀邦、赵紫阳,隔代指定政治上可靠的“革命事业接班人”等措施,都是提醒全党全国:政治改革浅尝辄止可矣,不能冒险走远。搞政治的人都知道,在与敌对势力的争夺中,一旦开始退缩,就会一退再退,以至溃不成军。
有点年纪的人都知道,不提意识形态、放宽政治标准、缩编“帽子工厂”,致使人们:想以往之不敢想、说以往之不敢说、做以往之不敢做;各个领域的“多元化”得以萌生、发展和传播;连带地漫延到统一分裂、自由民主、体制人权等禁区。造成了今天这个中共不能容忍的:以谈忌为时髦、以犯忌为己任的场面;不仅质疑其执政合法、冲击其执政基础,还要剥夺其执政的利益。
所以,《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所列六大核心利益中还有“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云云。此话,前半句是对“境内外的敌对势力”说的,闪烁在字里行间的是:稳固而牢靠的执政党地位,不容干扰和动摇;你们不至于忘记1989年6月4日,北京街头发生过什么吧!后半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则笑里藏刀:今天的好日子,可能因政治动荡毁于一旦哦!
把只能由政治制度、政权体制来保障的项目,列为分毫不能相让的核心利益,也就告诉人们:为了保障这些利益,中共做好了什么准备。毛主席早就说过:党外有党、党内有派;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被国际大环境迷惑的党内“温和派”的主张可以休矣——“十八大”领导班子认为:政治领域的改革开放,已经到了悬崖勒马的雷池边缘。
读《白皮书》至此,若承其意把那句话念成“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中国‘一党专政的’道路走对了,没有任何理由加以改变”。宣传官员也许会欣慰地说:不愧受党教育多年,这段正是此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