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民权力,何来社会发展? (中国论坛)
没有公民权力,何来社会发展?
顾海兵
一、国家利益是具体的——公民利益就是国家利益
国家利益,这是一个很多人、很多机构都经常说的话题,但实际上对什么是国家利益,也许绝大多数人没有做过自觉的深度的思考,很多人可能认为它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甚至认为它早已解决,但实际上在中国,这个问题并没有解决。因为国家利益中的国家究竟是什么含义本身就是一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回答“什么是国家”,很多人常常把国家理解为是政府,把国家等同于政府,甚至把国家等同于中央政府,有的干脆就把国家等同于任何某一级政府,甚至某一个乡政府的乡长都敢说我是国家代表,我是国家利益,你跟我干你就是跟国家干。其实这是不理解什么是国家的表现。
什么是国家?200多年前,西方国家在走向民主化的过程当中,才逐步把这个问题(我认为是)比较科学地解决了。实际上,我们只要看看欧洲历史——从古罗马帝国灭亡到文艺复兴开始,是历史上公认的“黑暗的中世纪”。这种黑暗突出的体现在什么地方呢?首先就是宗教的不宽容和迫害异端,它是人权史上最黑暗的一页。典型的表现就是在宗教上,如果你信奉的宗教和官方的宗教不一样,怎么样?就把你监禁、烧死,甚至你提出了一个和官方宗教不一致的学术观点,都可能把你的生命草菅了,即使不把你置于死地也得封杀你,比如布鲁诺在罗马的百花广场上被烧死、哥白尼、伽利略遭到限制、迫害。到了中世纪的晚期,随着宗教改革、文艺复兴、科学发展、工业革命,人们才慢慢地认识到究竟什么是国家。1762年,法国作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问世,他从国家与人民、国家与法律、自由与平等、国家与社会等多角度对社会契约理论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他把“国家”解剖成什么呢?它不是政府,国家和政府完全是两个概念,他认为国家是公民的联合体。
那么,政府是什么?是为实现国家作为公民联合体而服务的一种工具。政府仅仅是工具,是国家的仆人,因此,简单地说“政府代表国家”是有问题的。你一定要明确政府是仆人,他是为公民服务的,也就是为国家服务的,他不能自然的、也不能天然的是国家的化身。我们常常是把政府作为国家的化身,那完全是误读。实际上,应该是公民联合体来要求政府,或者说必须要求政府代表我们为国家服务,也就是为公民的联合体服务。所以,明白了什么是“国家”之后,国家利益不就清楚了吗?从这个角度出发,那么,侵犯任何一个公民的利益都是侵犯国家的利益。
然而,我们很多人分割了公民和国家的关系。其实,当你侵犯任何一个人的时候,你就在侵犯所有人(权利),你在未来还有可能直接侵犯所有人。“文革”十年动乱期间,我们看着别人被欺负常常无动于衷,就像鲁迅在文章里所说的那样,一些中国人看到日本人杀另一些中国人无动于衷。实际上这个刀随时可能会落到每一个中国人的头上。所以请不要把国家和公民割裂开来,国家就是公民,公民就是国家。只不过因为公民的数量太多了,没办法直接搞公民议政、行政,所以才需要议会来代议政,需要政府来代为行政。想一想古罗马、古希腊时代,搞城邦政治,所有城邦的大事都要经过城中男人们的讨论,然后投票,实行直接民主。当然,早期的罗马城邦地盘不大,人员构成简单,好搞。如果地盘大、人口多,就没办法搞直接民主了。
国家就是公民的一个符号,本质是公民,国家没有自己的特别的利益,公民的利益就是国家的利益。所以一定要区分国家、公民、政府三者什么关系,我们有的时候是把政府和国家天然的划等号,把政府与公民之间划等号,甚至认为政府大于公民。
因为搞不清楚或不想搞清楚国家利益还是某种商业利益,包括房地产开发在内,动辄就拿国家利益说事儿,明明是个商业利益,他说是国家利益,谁的国家?更糟糕的是,有的时候公民利益被政府利益绑架了,政府利益又被官员利益绑架了。本来,国家、政府、公民三者,公民始终是第一位的的,是核心、是本质,应该强调公民利益就是国家利益,千万不要认为公民利益是低等的利益,国家利益是高等的利益,这完全是误解、甚至是邪见。这个意识如果建立不起来,中国的很多问题是无解的,是要恶化的。最重要的,要明确究竟什么是国家利益,千万别打着国家利益的旗号干着反国家利益的事。
当然,这个问题不可能很快彻底解决,西方的民主化进程或者说让国家回归到国家本来面目的过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300多年前英国国王查理一世被送上了断头台,200多年前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世被送上了断头台,美国直到100多年前女性才具有选举权,50年前有色人种才有选举权。所以,仅仅是明确国家的本质是公民,国家的利益就是公民的利益,这个过程就非常艰难,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想特别快地解决是不可能的,欲速不达。尤其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更没有经历自发的、完整的近代工业化过程,国土面积那么大,人口13亿,民族差别大。如此多的不同,注定中国解决这一问题的进程会相当的复杂。但大方向不可变。想想看,整个欧洲人口加起来也只有有我们的一半,量变引起质变,100万人的国家和一千万人的国家是几乎完全是两回事,根本没法比。我们过去常说,美国可以支持以色列,因为以色列只有500万人,但他断然不能支持一个5000万人口的国家,500万人,怎么支持他都能拿得下来,每人给1万美元,也只是500亿,但换成5000万人,他支持得起吗?每人给1万美元,那就是5000亿,那肯定要了他的命。
就像美国奥巴马搞医改一样,他可以解决三四百万人的医保问题,但他要解决4000万人的医保就相当艰难,甚至可以说,他最终不会成功,那不是一个概念了。所以,还国家以本来面目的过程我们也别指望速成,这与培养一个绅士和贵族需要300年这种说法所蕴含的道理是一样的。中国的老百姓,多数可以说是长期习惯于跪着生活,他没有或不敢有这种站起来的意识,当然有人是被迫的,有人是不敢站,有人是跟风的。据报道,在河南睢县,有个7旬农民,因为动了乡长的茶杯就被抓起来关了7天,乡长的胆子就这么大,他头脑中有什么国家利益?他根本不明白国家和政府的关系。还有,前些年那个跑到北京来抓记者的县委书记,他头脑中有国家概念吗?他知道国家的本质是什么吗?他以为国家就是专政的工具。当然,这不能全怪他,因为我们的教科书就是这样写的。
注意,这里用的概念是公民,千万不要把它改成人民,也不要改成居民。公民,是具有法律概念的。而人民这个概念,说老实话在某种程度上是害人不浅,因为如果你一讲人民,马上就把人分为两种:人民和敌人。其实任何敌人也是人,他都有基本的人权,况且世界上有永久的敌人吗?没有。就算关在监狱里的“罪犯”,他也有基本人权,除了不让他自由活动,其他的权利是不能侵犯的,关在监狱里的“罪犯”其实应该叫自由等待者。 “躲猫猫”的悲剧不应该再演。。
现在,政府出现了某种异化,最终表现出来的就是官民对立。几千年来,为什么中国老是改朝换代?为什么老是走不出所谓周期律——“黄宗羲周期律”?原因就在于不明白什么是国家,把皇帝当成国家,把政府当成是国家,甚至把官员当成是国家,那怎么能合理呢?为什么要叫“社会契约”论?国家是一个公民的联合体,所有公民之间的某种契约形成了所谓的国家,由一部分人来维持整体的利益。公民有一些权利是天然的、不可侵犯的:比如名誉权、人格权、身体权、财产权,老话怎么说的呢?“老百姓的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可进”,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多年以来,大家都在谈论一位欧洲老人长期拒绝国王要求搬家的事情,那说明什么?说明公民利益不可侵犯,保护一个人的利益就是保护所有人的利益,就是保护国家的利益。拆迁本来属于民事行为,是两厢情愿的事情。你要拆我的房子,可以,咱们平等谈判。如果谈不拢就算了,我不卖;开发商,请你另想辙。我要是不同意搬迁,你给天大的价钱也没用,你绝对不可以动用专政的工具。但是,我们的某些政府官员没有这种意识,随便就可以让你进监狱,随便就可以闯进你的房间,你根本没有安全感。
国家利益究竟是什么?千万别把它虚化、抽象化,要明确对任何一个人的利益的侵害都是对国家利益的侵害。日本东京的成田机场,从一开始建设就遭到几户农民的反对,40年了,到现在还没有彻底解决,也许就不该解决。比较而言,有些政府就比较明智,事前在充分得到当地人同意的情况下才敢动工建机场。这就是权利,千万别说;就你这几个人,我给你搞定了。必须明确,侵犯任何一个人都是对法律的践踏。我有时候在想,一个国家,如果警察的权力太大了,这个国家是很危险的;如果社会的稳定全靠警察来维护,也是很危险的;警察局长的级别高于其他局长,甚至兼任副市长、市委常委,那也是很危险的。警察,应该是存在而不怎么动用那才叫高,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
二、环保动力的释放关键——人民代表真正代表人民
梳理了国家、政府、公民的关系,相对厘清了国家利益所在,我们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许多事情的观察和认识就会变得清晰起来。
让我们来看一看中国快速工业化、城市化中存在的一些值得重大反思的地方。其中一大问题是规划,谁来对规划本身进行规范?这是关键。比如说我们现在引进一个工业项目,办在哪里,常常是市长一个人或者市长办公会就定了,这样的做法合理合法吗?凭什么定?市长本来是不应该直接介入经济问题的,那是企业家的事情,企业家可以跟业主谈判,政府是提供公共利益、公共产品的。政府、市长就是要把治安搞好了,把该修的路修好了,不能说这个厂安在什么地方也来管。工厂建在哪儿,要看的是规划区怎么安排的,这个地方是不是建企业的规划区?如果它是,就可以搞工业的,否则就不行。规划之前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这中间,一个基础的或起始的条件是,规划本身要经过老百姓批准,或者经过人大代表批准,但现在我们的规划根本没经过老百姓或人大代表通过,规划随便修改,甚至一任市长一个规划。我们到现在没有出台规划法,因此是后患无穷。最近,在江苏连云港的东海,92岁的老先生因为拒绝拆迁而受伤躺在医院里,60多岁的儿子命丧拆迁。我想,即使为了公共利益建那个公路,难道就不能拐拐弯吗?我就不相信,合适的路线只能有一条。闹出这么大的事情,怎么收摊?成本多大?关键是死了人,这能用什么价格来衡量?假如可以用价格衡量,有的时候,为了省200万,最后却花了800万。
有人说,过分尊重个别公民的权力,会导致公民滥用权利,这种说法是值得怀疑的。比如要修一条路,这算公共利益吧,那么修这条路是不是非得拆人家的房子?我们都知道,北京莲石路上有一棵大树就在路中间,最后并没动它,那证明不是没有办法。就像重庆所谓的“钉子户”,最后可能是花费上千万才解决。说句实话,就在旁边拐一下怎么样,解决不了问题吗?你能损失多少?假如那是一个公共项目,你的时间损失是多少?你算一算,最后你花的钱并不少,而且最重要的是你还歧视了提前搬家的人。原来他可能要价200万,到最后他搞到了1000万,而提前搬家的人50万就走了。谁早搬家谁吃亏,谁最后搬、谁胆子大谁挣钱多,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会把这个社会推向越来越不和谐的境地。一个让老实人吃亏的社会还能支撑下去吗?这个社会迟早要崩盘。由于不是依法治国,对个别公民的利益的过度赋予,就是对多数公民利益的践踏。
我觉得这有一个回归常识的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只不过这个常识在中国到现在没有普遍建立起来。有的时候,我们把问题的性质弄拧了,把问题本身讨论的对象给搞错了。就拿环保来说,首先要弄清保护谁的环境,谁是环境的主人?这个很重要。其实中国社会的环境保护不缺乏动力,动力在哪?其实还在老百姓,我们过去以为政府天然的就有环保的动力,错!政府是什么?政府是官员联合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他自然是短期利益,就连高调保护生态的奥巴马都宣布要把海边的石油给开采了,为什么?因为他最多干八年。所以你要问环境保护的动力在哪?在老百姓。那么中国的老百姓有没有环保动力?绝对有。现在由于层层政府的阻碍,这个动力根本就被遏制住了,想一想新发生的癌症村、血铅事件、太湖污染事件等,当地的老百姓其实早就在为环境保护到处上访,伸张自己的权利,但都被各级政府给压制了。
比如说,北京朝阳区六里屯那个垃圾焚烧厂,因为老百姓的不断上访,现在不是停建了吗?老百姓是不缺少环保动力的。哪个地方可以建焚烧厂,哪个地方不能建,必须有一个解决的办法,得有一个统一的规则,现在没有。什么地方能建垃圾焚烧厂,某些机构的某些官员说了算,似乎和老百姓都没关系,老百姓的权利丧失了,老百姓的责任也就丧失了。还有,当京东六里屯周边的居民反对建垃圾焚烧场的时候,住在京西世纪城的居民是不会去反对的,我们这时是旁观者,但实际上我们没有意识到我们的权利也已经被侵害了,我们总以为侵害的是别人。
所以我觉得在环保问题上,在老百姓那是不缺少动力的。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动力怎么样才能变成一种现实的动力或行动。那么,这中间必须有渠道,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不在政府,在哪?在人大代表,为什么?中国13亿人,不可能每个人都去参政议政,我们必须选出自己的代表,进行专业分工后,有人专门为你代言,有人专门去监督政府,几百人就够了,现在搞3000人大代表,没有专业化,一年就开几天类似于群众大会的会,举举手、投投票,形同虚设,根本监督不了,甚至作为选民的我们连人大代表是谁都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北京市人大代表是谁,我也不知道海淀区人大代表是谁,我跟哪一位人大代表对应?我不知道代表我的人大代表在哪里工作、在哪里居住,我被代表了。每年北京的全国人大代表在所谓的两会期间,在哪开会、我如何去找他们、他们的名字是什么、电话是什么我一概不知。如此,没有人大监督的政府你怎么能指望它自动的为你服务呢?人无压力轻飘飘,官无压力飘飘然。所以人大代表缺位是中国很多问题不能得到解决的一个要害,缺少人大代表的监督操作,政府当然要越位、错位、缺位了,公民的权利也就不能体现了,公民没有代表了,公民被代表了,结果,公民不就是一盘散沙吗?
政府的被监督,首先要解决前后承接的问题,得把老百姓和政府连接起来,所以现在有人讲要把人大代表做实,比如专业化,不能脚踩两条船,把人大做实。现在不是把人大代表做实的问题,而是人大代表现在很虚很虚。比如环境保护部本身就是搞环境保护的,那么谁来监督环保部,谁来监督国务院,这都是应该解决的问题,不要以为被监督了面子上就不好看,被监督了说明老百姓对你是抱有希望的,如果老百姓都没有兴趣监督你了,那就说明你不可救药了。
其次要解决制衡问题。政府、老百姓、人大必须是个三角关系,我们很习惯于上下级关系,上级监督下级,但靠上下级关系是不能解决问题,所谓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虚,必须有第三方的拥有立法权的人大制衡。另外,我们把政府与公民看成是上下级关系这也是不对的,严格地讲,公民是主人,政府是仆人,怎么能叫上下级关系呢?所以实际上要解决的就是人民代表怎么代表人民的问题,这是关键。现在我们找不到人民代表:全国有3000位人大代表,他们的名单在哪?看不到;他们的地址在哪?看不到;他们的通信方式在哪?还是看不到。一切都不知道,他怎么代表人民?他只代表他自己,他代表自己就是人民代表,那是很危险的。比如说,有些人大代表的雷人话语把人都雷倒了,比如,财政报告就是要专业,就是要让老百姓看不懂。这样的人大代表,你要不说是代表我,我还没什么意见,你现在又说是我的代表,但是你根本不代表我的意志,那你这不是朝老百姓的伤口又洒了一层盐吗?所以我觉得人民代表怎么代表人民,怎么把公民中蕴含的动力,把环境保护的创造力传递出来、操作化、实际运作,这是关键。我在台湾生活过一个月,台北市政府的议员,往往在大路上树一个牌子,写着“某某某议员之家”,划一个箭头指出去,什么意思?就是选民随时可以去见议员。
有时候我们有很多意见,但到哪儿去反映呢?我们人民代表在哪?天知道。比如,我搬到据说层次比较高的海淀世纪城的一个社区之后,我不知道居委会跟我有啥关系,他到我家来过吗?跟我讨论过什么问题吗?没有。居委会主任怎么选出来的?有一个不知道是什么人拿着一张表到我家转了一圈,说你就选这个吧,根本没有任何程序,你说这怎么能代表我呀?我是被代表了,被操作了。居委会已经变成了二政府,也许他们还有公务员身份。
老百姓参与环境保护不缺乏动力,而且动力很强,我们现在不仅没有维护这个动力,相反把这个动力拼命地遏制住了,如果我们真正从基层开始做起,县区都有人民代表,该专职的专职,该兼职的兼职,该公开的公开,那问题就好办了,现在的问题是严重缺位,环境保护更是如此,老百姓能不明白环境吗?有些地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当地老百姓能不明白吗?比如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他能不知道吗?但是没有一个畅通的渠道,这个动力没办法释放出来,那么关键就在于第三方的力量——人民代表,当然还有第四方的力量就是媒体,几个力量综合,各种因素综合起来起作用,这个动力不就释放出来了吗?从各个方向释放出去。现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我们的政府部门常常很害怕,所谓怕影响经济发展,其实不是怕影响经济发展,而且怕影响他那个官帽子,而他那个官帽子不是人民给的,是上面给他的。有的时候,县委书记开个会就把能乡长给免了,没有任何程序,这个行政操作过程和老百姓根本不是利益一致的,它是分离的。因为官员的帽子不是老百姓给的,所以他不太可能为选民服务,他也没有选民的概念,他没有服务选民的概念。所以我觉得就是人民代表这一块怎么样做实,而不是空喊人大怎么做实,不是人大常委会这么做实,而是人民代表怎么做实。
我们用人大常委会取代了人民代表,在人民代表上面又搞一层代表,人民代表又被代表了,完了,人大代表还能干什么事呢?人大开会闭会了,那人民代表就休眠了。没有了日常的监督,靠运动式的、暴风雨式的监督那怎么行?日常,每一天,每一个小时都要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这个动力不就起来了吗?实际上这个监督加强了,政府本身就有动力搞环境保护,就能赢得公民的赞扬。所以,当公众的动力起来之后,政府才可能有动力,处长、乡长不是天然的为人民服务的,谁决定我的帽子我为谁服务,如果你不能决定我的帽子我凭什么为你服务,我没有理由为你服务的,我又不是在那学雷锋,不可能的。现在是老百姓有动力,反过来人民代表是阻力,政府再阻一把,那动力和阻力一汇合,动力就没了。如果三方都是动力,那会怎么样?老百姓的动力、政府的动力、包括人大代表的动力,这几方面动力合成一股力量,那才是巨大的,那就不得了了。所以我觉得应该解决的是人民代表怎么真正代表人民的问题,而不是停留在表面,甚至伤害公民,那是最糟糕的、最可怕的。
顺便说一下,人民代表或人大代表,这个名字是不合适的。严格的说,应该叫选民代表,或议员,或民代,或人代,或国代。因为人民这个概念不合法治原则,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同时,人大代表中的人大也侵犯了人民大学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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